振兴大明

《振兴大明》

第一百三十章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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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我的宝玉呀!”

贾母抱着晕厥过去的孙子,宽裕的脸上满是愤怒:“你这是要逼死我们娘俩呀!”

“我这就走,省得在府里碍眼,耽误了你这个老爷!”

贾政“噗嗤”一下就跪了下来,挺着身道:“儿子怎敢不孝!”

“只是这孽畜在府里为非作歹,逼死了人,又不学无术,长久下去,怕是污了门第——”

“为了个低贱的下人,何止如此?”贾母愤怒道:“你教训他我不管,这是你做爹的本分,可不能往死里打!”

“这要是出个好歹来,为娘我也不活了……”

母子二人在这里絮叨着,一旁的王氏则扑在贾宝玉身上哀嚎着。

一家人上上下下都被吸引了过来,一个个肃立着,不敢有丝毫的声音。

值此时,忽然一道声音传来,紧接着就是急促的脚步声:

“老夫人,大喜,大喜——”

赖大气喘吁吁而来,一下子就单膝跪地,瞥见了僵硬的气氛。

“什么事?”贾母冷着脸,沉声问道。

“宫里传来消息,小姐有了喜脉了!”赖大不敢耽误,忙不迭地告诉起来。

“今个晨时,小姐甚至不虞,伴有呕吐,就令太医院的白太医号脉,结果是喜脉,又找了两个相熟的太医,都是一般说法……”

“老祖宗,这是大喜事呀!”王熙凤见缝插针,立马抱着贾母的胳膊,娇声道:“咱们贾家的大喜事呢!”

贾母一时间也回过神来,露出了笑容:“不错,不错,大喜事呢!”

“赏,全家都赏,人人有份!”

贾母喜上眉梢,一群家眷们也同样如此。

就算是再白痴的人也明白,只要贾元春诞下一儿半女,贾府的门楣还得再加半寸,丝毫不怵那些国公府了。

若是皇子,那可是一个亲藩,一国之主,贾家的好处多了去了。

一时间,贾府人人带喜,个个带笑。

贾宝玉悠悠地醒过来,瞧见几个贴身丫鬟也是带笑,只有袭人在一旁面带忧虑。

贾母,老娘,一众姐妹,都不见踪影,自己被打的那么惨,竟然没人来看他?

“怎么了?”

“宝玉,你先躺着!”袭人搀扶着他,将被子松了松,才道:“宫里头传来消息,大小姐怀了龙胎,阖府都在闹喜呢!”

贾宝玉一愣,旋即也笑了:“我要当舅舅了吗?”

哪怕一直窝在家里,但他也明白自己地位一半来自于姐姐,在外游玩,谁不给自己这个小国舅一点面子?

忽然,他又神情一低:“林妹妹有消息吗?”

“林姑娘倒是没消息,不过一直在说林姑娘甚得宠爱,陛下一个月得三四回在她宫里呢!”

听到这,贾宝玉心头一揪。

一想到心爱的林妹妹在别人身下婉转呻吟,他感觉揪心的疼:“妹妹身子那么差,可受不了的……”

“是呀!”袭人继续道:“所以薛姑娘和史姑娘也常伴身边,交好的。”

听到这,贾宝玉心里更疼了:“啊——”

喊了一声,他竟再次晕了过去。

……

后宫的事,实际上朱敦汉一清二楚。

贾元春的怀孕,也是他长久努力的结果。

隔三差五的一龙三凤,大半的恩泽又涌入其身体,怎能不孕?

至于林黛玉,身子骨太脆了,朱敦汉觉得还得再等个一年半载。

如今他还年轻,对于一切的怀孕,都是有计划的。

伴随着欧洲普法战争的兴起,一时间在整个亚洲,法国实力大为缩减,就连英国人也观望起来。

“陛下,阿曼新王继位,愿意转投大明——”

脚步匆匆的彭蕴章带着外交部尚书兴高采烈而来。

让一国归属,对于他来说就是政绩。

朱敦汉眉头一挑:“细细说来!”

原来,图尔基作为先代苏丹的弟弟,联合其他部落,再加上大明的帮助,攻去了首都马斯喀特,成了新王。

在失去东非地区后,阿曼。几乎丧失了全部的海军,完全沦落为陆地国家。

其国土面积虽大,但人口却不过几十万,根本就不是科威特驻军的对手。

在大明和英国之间,还是做出了选择。

“阿曼?”朱敦汉嘀咕着:“多一个属国也不错,但就只有这点好处?”

面对皇帝质疑的目光,彭蕴章自然说出了重点:“陛下,据臣所知,阿曼在英属印度拥有一个港口。”

“瓜达尔!”

“哦?”

彭蕴章笑着道:“之前战胜法国,莫得了印度东海岸的三处殖民地,如今又在其西部,有了瓜达尔港,这时候在印度,我大明算是占据了主动权!”

闻言,朱敦汉算是明白过来。

瓜达尔他有印象,是后世国家在巴基斯坦的开发港口,如今竟然是阿曼的,这倒是稀奇。

不过,在巴基斯坦的瓜达尔港,确实位置重要,战略意义颇大。

“对瓜达尔占据后,莫要动兵,要一直采取渗透政策,鼓励印度部落造反,让英国人别那么舒服——”

结束了接见后,朱敦汉就离开了山庄,去往了外面的研究所。

作为穿越者,在技术方面,他虽然无法给这些研究人员给予太多的帮助,但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却是指明方向。

如,最近大有发展的电灯泡。

第二次工业革命,就是电气化。

在1866年,德国人西门子制成了发电机,如今几年过去了自然是有实际可用的发电机了。

发电机来了,电器更是不远了。

而电灯,就是电气化的代表。

“陛下,您言语用钨丝,我们实验了上百次,终于找到了合适的比例,制作了电灯泡!”

黑暗的环境下,明晃晃的电灯骤然亮起,让人恍惚。

相较于煤气灯,电灯的亮度上了数倍,而且更加的安全。

朱敦汉见之,心神恍惚。

灯泡的结构非常简单,在它的底部有两个金属接触点,是用来连接电的。金属接触点有两条接触到一个薄金属灯丝的线,而线和灯丝都包在充满惰性气体的玻璃灯泡,或者真空。

目的自然就是防止钨丝氧化,增加寿命。

所以,钨丝出来了还不够,还得要化学成果,生产出惰性气体,如氩气。

“电灯能够用多久?”他直接问道。

“约莫六百个小时!”

实验低声道:“早在十几年前,戈培尔的实验灯泡,就能做到四百小时了。”

“够了!”朱敦汉露出了一丝笑容:“六十天,省着点用就能达到半年,甚至一年,确实是个伟大的发明!”

“可以应用到实际了!”

而为了等这一天,朱敦汉早就让人在山庄内外安置了上千根水泥柱,电线也准备齐了。

万事俱备,只欠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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