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第三百八十六章 各让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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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于老爷子出面,于乐江只得暂时跟老人妥协。

隔了两天,齐雪芹过来农场拜访,名义是感谢大山和董洁的“救子”之恩。

“这边环境真好。”

齐雪芹穿了一件宽松的裙装,平底鞋,与董洁一起穿过草地,沿着水边散步。

“有人因为买不起城里的房子不得已住在郊区,有人却为了郊区良好的空气,主动选择在郊区定居——这就是生活水平的差别。”

董洁笑笑,算是默认了。

“我有一个好朋友,是做演员的。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她,做演员可以尝试去做不同的人,可以从年轻到年老,可以古代可以现代,可以大仁大义也可以恶贯满盈,逐一体会不同的人生,在不同的人生里或哭或笑经历悲欢离合,可以完全表示出人向善的一面,也可以毫无顾忌表现出不良的阴暗面。到戏拍完,一切就都结束了,不用为戏里的自己承担任何责任……”

董洁听她说话像是自言自语,别过头去看她。

齐雪芹摊摊手,“我偶尔也想——”她似是感叹道:“活的精彩一些,跳出安步就班的生活步调。”

目前的生活,看似风光,其实很累,累心也累脑,她现在所处的位置,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即退。

一个女性,想要在职场中有一番作为,在人才济济的驻外机构闯出一片天,必然要与悠闲的生活无缘。

妈妈常常在她耳边念叨:做地好不如嫁得好。女人终究是要嫁人生子地。这才是人生必不可少地正经路子……

然而以她目前地情况来说。却是典型地高不成低不就。说地白话一点就仨字:老大难。

大多数男人不如她。挣地钱不到她每月工资地零头。跟这样地男人经营感情。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与她差不多、在她之上地男人。要么已经是别人地老公了。要么流连花丛喜欢左拥右抱地风流生活。要么理想中地另一半是个性温婉更年轻地那种女孩。

已婚未婚地朋友提起婚嫁一事。基本上众口一词曰:男人可以往低了找女友。女人只能找比自己强地男人。意即男人可以低就。女人要往高处看。况且大多数有点志气地中国男人。不喜欢老婆比自己强。

这么多年。齐雪芹遇到地异性里。于乐江是唯一一位让她想紧紧抓住地男人。足够优秀。足够聪明。有足够地能力实力。可以给女人提供一个有足够保障地未来。

这个时代。想要什么都要自己努力去争取。天上不会掉馅饼。坐盼好男人垂青这种事。只适合那些个喜欢做做白日梦地天真女孩。齐雪芹不想在错过之后。时不时想起来再为此事觉得懊恼。光想不做也向来不是她地风格。

董洁不比寻常人,素来就是名声在外的,虽说一贯的低调行事,倒是让外人看来,愈加蒙上几分神秘色彩。私下里嘀咕揣测、各种样地说法都有,却是不曾有人小觑了她。

人类都是这样的生物,骨子里对那种高高在上的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谄媚和逢迎的欲望。虽然背地里也或许会腹诽人家或许只是运气好没什么了不起。

齐雪芹今天与董洁不过是第二次见面,这还是算上医院里那次匆匆见了一面基本没有过交谈的狼狈情景。

这时她却没有见外,没有扭捏隐瞒。选择敞开了表明自己的心迹。

董洁认真的听,偶尔点个头,仿佛表示某种认同,脸上表情始终平静,浑不见一丝类似不以为然的意思,这让一直注意留心地齐雪芹松了口气。

宁交真小人,不交伪君子。她的判断正确,董洁的确是比较欣赏她这种坦诚。站在女性的立场上,也能理解她的所作所为。

当今社会。全世界都承认了女性的地位。女总统、女首相相继诞生,其余诸如女国务卿、女外交官等更是不稀奇。

政界如此,商界更不用说,女强人就是男人叫出来形容比男性更能干的女人的词。很多时候,一个人的能力与性别并没有多大关系,虽然顶着女性地外表,要成功就意味着付出更多。

然而无论社会如何变化,有那么一部分女性群体,她们是大多数女人眼中的幸运儿、给了大家做梦的空间、恨不能以身相代。那就是嫁入名门的贵妇。

古时候。商人地位低下,士农工商。三六九等中,经商被划为最下等,许多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贪婪归贪婪,敛财归敛财,无一例外,一定要与满身铜臭味的商人划清界限,哪怕你是首富,与人家相交也叫做高攀,人家肯折节下交要视为一种荣幸。

时代不同了,经济挂帅的时代,商人被抬举到前所未有的高地位。尤其是豪富之家,简直有翻手云覆手雨的能耐,因为财可通神,扫平所有地拦路虎。

所以,嫁入豪富之家,比嫁入政界名门,某种时候还要受女孩子欢迎和羡慕。虽然有权往往意味着有钱,但手伸地太长,终究要防着翻船。

成为名门贵妇就不一样了。全世界的人都忙,而贵妇忙地事情,绝对跟一般凡女俗妇的柴米油盐大不相同。

她们要忙于参加每一场名流派对、艺术品拍卖会、跑名牌服装秀;或者忙于教育下一代,跟着到世界名地的名校陪读……因为忙的不同,所以才让人羡慕。即使有着烦恼,也是世人眼中的闲恼——吃饱了撑着的那种,统称为幸福的烦恼。

于乐江此人不论从哪个方面看,都算是极佳的丈夫人选,嫁给他,在很多女人看来,往往意味着幸福生活的开端,也是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算不得错。

然而理解归理解,以一个未成形的小生命做筹码,这等作为董洁不予苟同。

新生命倘若不是父母双方爱的结晶。那就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更惶论被拿来做为达成自己某种私心地筹码,这是做人最基本的人品问题。

齐雪芹默然,过了好一会儿才低声道:“我刚开始,想借着怀上孩子嫁给于乐江,对这个孩子抱有多少母爱——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直到……”直到她被迫躺到冰冷的手术床上。

失去孩子的恐惧,激起了一直被她忽略的母性本能。

在那特殊时候,齐雪芹突然发现,她想要这个孩子,发自内心的想要让这个孩子得到生地机会。

不管她一开始动机有多么不可原谅,至少孩子已经成形,在她腹中健康生长,那么就不应该被人为的夺去生命。

“我知道别人都是怎么看我的。”

齐雪芹精致的脸上有些许无奈,微抿的嘴角却透着一丝倔强和骄傲。“我认识于乐江那天起。他就是现在这样子,有钱有貌有能力,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喜欢?我喜欢他。自然也包括了喜欢他的钱,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耻的。错开这一点,于乐江就不是一个有优点的男人了吗?”试问世上哪个人不爱财?一个个一天到晚忙碌辛苦工作,不为求财,难道还真是为了祖国做贡献不成?

董洁充分发挥了一个尽职地聆听者的角色作用。

“有人说我有心计,对,我是千方百计算计着怀了这个孩子。”齐雪芹的手小心地抚上自己的肚子,“我也是女人,二十八岁。不年轻了,我想做母亲了,我想在女人最适合怀孕的时候生下我的孩子,我想给我的孩子最好的未来。”

“无论我有多少错,无论别人能不能理解,现在,我是真的爱这个孩子……”她移开目光,眼中略有些朦胧水汽。

“你要做单身母亲吗?”董洁不忍,迟疑问道:“还是——嗯。听说你答应生下孩子送到于家抚养,你舍得吗?”

齐雪芹没有做单身母亲的心理准备,且不说此举将给她的生活带来多大地变数,她也没有信心能边工作边做好母亲的角色。遂苦笑道:“舍不得也要舍,这世上的事,岂能样样皆如人意?”

她顿了一下,似是宽解自己般自言自语道:“至少,于老盼着这个孩子,他答应要亲自抚养。这样就保证了这个孩子在于家的地位。他的未来就有保障,于乐江——他也到了喜欢孩子的岁数。我不信到时候他对我的孩子没有感情。”

嗯,这倒是。个人所处的地位,所拥有的权力或财富,如果超越一般人之上,就是常人眼里所谓地位高权重的人上人。不过董洁一直觉得,这些都是后天加诸于人身上的社会属性,再怎么样,一层层剥掉这些,其本质上也不过是一个人,和普通人一样,宠爱孩子是天性。

这种天性,有时候会凌架于理智之上,古往今来,多少人为着骨肉情做出多少糊涂事?“那你呢?你想过没有,缺少母爱,对孩子的成长过程来说,是永远都没办法弥补的遗憾。”

“于家不会亏待我。”齐雪芹揉揉眼角,勉强笑道:“母亲是爱他的,等孩子长大了,晓事了,他会理解的……”

两个人在屋外分手。齐雪芹走后,董洁向后靠到大山身上,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腿又疼了是不是?”先前在屋里望过来,瞧见她陪着那女人不断的走啊走,大山就有些担心。这时又是心疼又是责备道:“跟你说了多少遍,不要一口气走太长时间,小心腿受不了。”

董洁仰头笑道:“没那么严重啦,就是有点酸,一点点。这种慢慢散步对我是种好事呀,你自己不也经常鼓励我要锻炼身体?连散步都有考虑这个顾虑那个,我还能做点什么运动呀?没事,歇会儿就好了。”

大山半伏下身体,“来,趴到我背上,我背你回去。”

董洁不跟他客气,扶着他的肩膀,一边问:“哥,我最近好像长地胖了点。你有没有觉得重呀?”

大山往上托托她地臀部,回头笑道:“净瞎说,你哪里胖了?做康复锻炼吃尽苦头,整个人瘦的就剩一把骨头了,都把李阿姨给愁坏了。”

“哎呀,那都是多长时间以前地事啦。我是说现在。现在比那阵子胖了,不对么?”

大山腾出一只手来,掂量一下她的胳膊腿,“嗯,是比前些时候强点儿……还得继续努力啊。”

董洁探头,用脸颊贴了他的腮磨蹭,一边偏头笑:“不要,我喜欢你这样背着我,要是长胖了。你背不动怎么办?你现在可不比当年,坐办公室坐的,也背不了太重的东西了。”

“小瞧人是不是?你这样地。体重翻一番我也背得动。”

董洁用手指挠挠他的下巴,在他耳边呵气笑道:“胡吹大气。”

大山把她背进屋里,放到床上,拉开她的裤脚给她按摩腿,“那位齐小姐跟你说了什么?要这么半天。”

“就是随便聊了聊,嗯,我不觉得这位齐小姐有多么——”

董洁挥挥手,试图找到合适的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我不是赞同她的所作所为,也许她不是多好地女人。不过我也不认为她是一个坏女人。”

董洁取了枕头搁怀里抱着,“哥,女人精明些,凡事多为自己打算一些也不是不能理解的,对不对?于乐江怎么说也算是比较有魅力的男人,喜欢他想嫁给他,想办法怀了他的孩子,表面上看齐小姐好像挺强势的,其实这种作为。恰恰表现出她是一个弱者,至少在她和于乐江的交往中,她处于弱势地位。”

大山笑笑:“一个巴掌拍不响,怀孕这种事,男女双方都有责任,缺了哪一方这事都不能成真。”

说的对极了。董洁不欲再纠缠此事,偏生这时脑子里突然略过一个闪念,忍了又忍,却是忍不住问他道:“哥。倘若换了是你遇到这种事。你会像于乐江这么做吗?”

大山不假思索直接回道:“你看我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这种假设根本多余,毫无意义。”

董洁先是笑着点头默认。半晌,却又不死心的继续追问:“你把它当成一个问题来回答就好了,哥,说嘛,你会像他这么做吗?”

“同样地事,不同的人采取同一个做法,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肯定是出于不同地考量。”

爱情有时候真的很简单,就是心甘情愿的只对一个人好,眼里心里看到和牵挂的,只是那个人。别人,无论是谁都不行,都没有办法取代。

这一生,他与董洁之间,有了孩子是幸运,没有就当做命中注定。他不要有另一个孩子横在俩个人之间,给她带来一丝不快。

大山无奈的摸摸她的头,“换作是我,应该也会是这种做法吧。”

他的手在董洁发间穿俊,一下一下,恰到好处的抚摸力度,让她觉得十分之舒服,忍不住主动摇晃脑袋,在他掌中磨蹭。

大山把她鬓边的头发别到她耳后,露出白玉一样小巧精致地耳朵,拇指食指捻捻她的耳垂。

唔,她去年因为头部受伤,不得已剃去长发,现在该是她记事以来头一次以短发造型示人。

虽然更喜欢她留一头长发,而且常常亲自打理那把长发,那种轻轻掬起滑过手心的如丝如绸的细腻触感,直到现在仍然清晰的保留在大山心头,常思常想的,偶尔在夜里,手指习惯性的去摸那头长发,却扑了个空,枕上臂膀间再没有熟悉的触感,心里不免就觉得若有所失。

大山再拨了拨她的短发,不过这短发造型看习惯了,觉得也不错。

董洁快乐地眯起眼睛,像一只被抚摸的猫儿,就差摇起尾巴表示此刻的欢愉之意了。

“哥,你会这么做,主要是顾虑到我吧?那,如果没有我呢?如果你现在还是单身,倘苦交往的某个女人怀了你的孩子,你真的对那个孩子无动于衷?”

大山屈起食指,轻轻弹了她一记,“干嘛要问这些多余问题?”

“哎呀,聊天嘛,你回答就是了。”董洁笑着扯他的手摇晃,并且补充道:“不许敷衍了事。”

大山拿她没辙,略想了想,不是特别确定道:“那就不好说了,如果经济没有问题的话,多半会留下孩子吧?一个人的生活其实挺无趣地,不管是成功地喜悦,还是不快乐的经历,能有个可以让人全心全意信任地人陪在身边,总归是件好事。倘若没有找到合适的爱人,有个与自己有骨血之亲的孩子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会有人说,那样对未来的妻子是件不公平的事。

其实世间哪里有所谓的公平呢?不过是相对而言罢了。

先有了爱人,自然不能做对不起爱人的事。先有了孩子,那么对不起,如果哪个姑娘做不到接受他的孩子,视其为多余的累赘,他也绝对不会接受那个女人做妻子。

带了一个孩子,能不能再找到好女人做老婆?倘若这个男人足够优秀,这根本就不是问题。

董洁若有所思的点头。她向后躺倒,在床上打了一个滚,又打了个滚,眉头微微皱起。

“怎么啦,不开心?”

董洁捉着他一只手把玩,半晌才低语道:“我觉得不公平。”

“嗯?”大山示意她说明白些。

“真是不公平,不想要孩子的偏偏要做爹了,咱们这想要孩子的,却偏偏总不能如愿。”

大山点了点她的鼻尖,好笑道:“你才多大点?璐璐正肆无忌惮的享受青春生活呢,你就想做母亲啦?这事不急,你早些养壮身体才是正经事。我还想多宠你几年,有个孩子做电灯泡,累着你我可不答应。”

于乐江知道齐雪芹来过农场的消息,专门找了时间向董洁和大山表示歉意。

他本性是极骄傲的人,一想到自己的孩子被某个女人当做筹码,就没办法不恼怒。一生好强的他,更是没办法接受自己的孩子要在这种情况下出生。董洁对他说:“于哥,不管齐小姐做了什么,不管她做了多少你不喜欢的事,听我一句:她已经受到了惩罚。”

“女人怀胎十月,难道是件很容易的事?孩子慢慢开始有了心跳,会在母亲肚里翻身、伸胳膊伸腿,仿佛在回应母亲,做母亲的难道会对腹中的孩子没有感情?孩子生下来后就要抱走,不在跟前长大。做母亲的,天热了会想着孩子会不会热着,天冷了会操心孩子会不会着凉,生病时会不会不舒服的哭着找妈妈,他第一次喊人,第一次行走的小模样……于哥,这将是一个女人一生的心牢!”

这件事终究不能无限期僵持下去,最后,双方各退一步。

齐雪芹答应生下孩子后,孩子的抚养权归于家所有。于乐江为了给孩子一个合法身份,同意与她协议结婚,只是走一个登记行式,待孩子出生后立刻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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