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乡村

《回不去的乡村》

第四十一章 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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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哥哥名字中带个“植”字,小时候他的伙伴们都爱在他面前唱“枫树湾,上甘岭,大家锁门去看电影”,有几分调侃戏谑的意思。

用一个“湾”字来对仗一个“植”字,寨上人还真是脑洞大开。

同龄人唱唱也就罢了。但一旦个头比他小的人当着他的面唱,他就认为是对他的一种侮辱,必估摸着能打得过地方,且己方人可占上风,就很迅速地过去,用拳头让那人闭嘴。

不过,哥哥自小就是个直人,与他的名字似乎很般配。

父亲一辈子吃尽了没文化的苦,就一心培养哥哥读书走出农门。

哥哥小学时成绩也还算不错,且能写一笔好字。可到读初中时,就完全变了。

那时候读初中,都要到一个叫启蒙的乡镇中学去,得走几十公里山路,清早出发,走到天快黑才能到学校。每星期往返一次,自带足一个星期食用的米,然后有一两块钱买菜。有时候没钱就从家中包一瓶腌菜,也可熬过一个星期。

初中时,哥哥每星期扛着米去学校,在路上却学会了同别人耍纸牌。直人一般总是吃亏的,哥哥经常从家中带去一个星期的米,却在路上就输光了,落得一个星期生活无着落。

没米换饭票,又不敢提前回家,除了饿肚子,就只有找同乡同学借饭票。最后好像是欠了别人一些饭票,回家来又不敢说,就死活也不肯再去读书了。

这事,对父亲的打击很大。

哥哥不读书,就选择在家伐木砍柴、打零工攒钱,准备娶媳妇。

失望的父亲便把读书光耀门庭的希望转寄托在了我的身上。

机缘巧合。小学毕业那年,县城王寨一所中学第一次在全县招收两个尖子班,我所在的文斗寨那所小学分到一个名额。在村里小学当民办老师的父亲,不愿意我重蹈哥哥走几十里山路去读书的覆辙,就到寨上割了几斤猪肉,打了几斤米酒,把校长请到家里,待喝得面红耳赤的时候,才鼓起勇气向校长提出了要求。校长不好驳这个当了一二十年民办老师的同事的面子,且有办法增加那么一个名额,就爽快地应允了下来。

那天,父亲喝了很多酒,他醉酒的样子看上去极其卑微。

于是,当两个姐姐为人妻为人母时,我离开了父母,穿着一双“解放鞋”,与村里一个同辈兄弟第一次来到了县城求学。

读书或者参军谋出路,当一名教师或者乡官、县官,是那个村寨的人走出山门且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不二路子,几十年、几百年来,从来就没变过。

当然,“去广东”打工,混得好也可成为一个小老板。再不济,也能赚回一些钱。但那显然不是“正途”出身。。

那时候的我,满脑子都是“走出大山不是梦”。这,也成为我初中时候的一篇作文题目。

但命运的捉弄,我没有按父亲设定好的人生道路走下去,却阴错阳差地走上了一条苦难的不归路,成了一个命运惨淡的文字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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