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城的凌晨四点,街上依旧人群络绎。
沈缘溪和苏雨眠穿过那些繁华与喧闹,踩着街灯的影子,逐渐走入静谧。
“怎么样,没有毁掉你的歌吧?”
原本走在前头的苏雨眠,突然背过身来,脸上带着骄傲的笑容。
沈缘溪称赞道:“很好听。”
苏雨眠诧异地说道:“你这张嘴竟然会说人话?”
“今天工资应该不少吧?欠我的那份,是不是也该结下账了?”
“行啊,你把手机拿出来,我现在就转给你。”
“好。”
沈缘溪点了点头,从兜里拿出手机。
“???”
苏雨眠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问道:“你不是没带手机出来?”
沈缘溪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突然又找到了。”
“你……你个混蛋!”
苏雨眠气得想跟他同归于尽,却又想到先前从一堆女孩子中,把沈缘溪救出来时,他那副狼狈的模样。
想到这里,苏雨眠忍不住“扑哧”一声,笑着说道:“你还挺受欢迎的。”
“提问。”
“又来?”
“哥哥为什么打不过妹妹?”
“呃……哥哥怕妹妹受伤,所以故意认输!”
“恭喜你,答错了。”
“……”
苏雨眠无奈败下阵来,郁闷地问道:“答案是什么?”
沈缘溪幽幽说道:“妹力太大。”
“???”
在苏雨眠疑惑的神情当中,沈缘溪指了指自己的脸,重复道:“魅力太大。”
终于反应了过来,苏雨眠又气又笑,咬着牙说道:“我就不信了,再来一个,这次我肯定猜得出来!”
“提问。”
“回答!”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沈缘溪伸出食指和中指,比划出剪刀的形状。
“这是……手指?”
“不,这是两百块钱的意思,你还没转账给我。”
“???”
深沉的夜色,被街灯蚕食出一个个的圆,仿佛用光亮铺就的石子路。
某个圆圈当中,苏雨眠一边咒骂着沈缘溪,一边用手机转账。
钱包又入账两百,沈缘溪满意地笑道:“下次有这种好事,一定还要叫上我。”
原本一脸悲愤的苏雨眠,听到这句话,愣愣问道:“你还有其它的歌?”
“提问。”
苏雨眠捂住耳朵,疯狂地摇晃脑袋。
“不听,不听……”
沈缘溪无奈地笑了笑,朝着苏雨眠伸出手。
苏雨眠一愣,随即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解下背上的吉他盒。
打开盒子,将吉他递给沈缘溪。
街灯下有长椅,沈缘溪顺势坐下,无意间还空出了半边。
苏雨眠微微一愣,光滑白皙的脸颊,染上淡淡的胭脂色。
她轻轻咬了下嘴唇,坐到沈缘溪的身旁。
“别想太多,只是听歌。”
心脏怦怦乱跳,苏雨眠努力安抚。
吉他弦声传来,低沉的嗓音响起。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本该灿烂过一生。
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
像我这样聪明的人,早就告别了单纯。
怎么还是用了一段情,去换一身伤痕?”
苏雨眠忍不住转头看去,这次没有瞧见璀璨的星河。
只看到了一个抱着吉他,轻声弹唱的少年。
没有《离人》那种告别般的伤感,却更加显得孤独。
仿佛整片天地间,只有他和他的歌声存在。
“像我这样迷茫的人,像我这样寻找的人。
像我这样碌碌无为的人,你还见过多少人?”
声调缓缓上扬,沈缘溪闭目微笑,却笑得那般苦涩。
苏雨眠下意识伸出手去,想要轻抚少年的脸庞,仿佛是想用这种笨拙的方式,来治愈少年那颗千疮百孔的心。
可直到最后,她的手都没有落到少年的脸上。
在孤独的歌声当中,苏雨眠缓缓收回手掌,再没有任何动作。
她只是静默地看着,身旁歌唱的沈缘溪。
或许是因为,她突然间想明白了。
在这种时候,能治愈孤独的,并不是安抚,而是陪伴。
“像我这样孤单的人,像我这样傻的人。
像我这样不甘平凡的人,世界上有多少人?”
夜色当中,街灯之下,歌声悠扬回荡。
少年仿佛浸满孤独,在他的身旁,是静默不语的少女。
他闭上双眸,不愿面对世间一切,而她目光温柔,眼里只有他的身影。
夜风按下无声的快门,将长椅上的二人,定格成一张永恒的相片。
似乎当歌声的余音都消散,路灯的光线变得昏黄而斑驳。
记忆翻涌的潮水干涸,露出岁月苍白的河床。
但这张藏在泥沙最底处的相片,即使历经千年万载的冲刷,也始终无法褪去属于它的色泽。
太阳不知疲倦地追逐月亮,生命终会走向死亡。
英雄迟暮,美人白头。
即使再漂亮的皮囊,终究难逃黄土白骨,可有些美好的过去,却如神明般屹立。
“像我这样莫名其妙的人,会不会有人心疼?”
最后一句歌词落下,吉他弦声停止,沈缘溪睁开双眼,被身旁的苏雨眠吓了一跳。
眉眼之间,尽是温柔。
沈缘溪板着脸说道:“就算你这样看着我,该收的钱还是得收。”
说完,他掏出手机,诚恳地说道:“承蒙惠顾,听歌两百。”
苏雨眠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只是给沈缘溪转了账。
“这丫头怎么突然变乖了?”
沈缘溪有些纳闷,随即恍然大悟道:“听歌两百,想唱的话,是另外的价钱。”
苏雨眠调皮地摇晃着脚尖,笑着说道:“这首歌就算了。”
“不好听?”
“很好听……但不适合我。”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
苏雨眠从长椅上起身,拿过沈缘溪手中的吉他。
她一边收拾吉他盒,一边轻声说道:“我喜欢唱歌,喜欢到可以不顾一切的程度。”
回想着追忆酒吧的舞台上,那个仿若全身都在发光的少女,沈缘溪点头承认道:“看得出来。”
“教我音乐的老师说过,我是一个天才,生来就该是吃这碗饭的。”
“酒吧驻唱的天才?”
若是放在平常,听到这句话后,苏雨眠已经开始考虑,该用怎样的姿势,将手里的吉他盒砸在沈缘溪头上。
但此时此刻,她只是认真说道:“我认同老师的话,因为按照某种层面来说,我确实是天才。
从小到大,不管再怎么难学的乐器,到了我的手里,简单得就像开蒙的玩具,别人花费几个月的工夫才勉强入门,而我只需要短短几天就能得心应手。
不管再怎么复杂的歌曲,我听一遍就会演唱,听两遍就能拆解乐谱,将它们融为我身体的一部分。
而我的嗓音,可以随心驾驭任何风格,足以令所有歌手都嫉妒,即使再平淡无聊的歌曲,经过我的翻唱,都能产生别样的美感。
沈缘溪,你说,这样的我,算不算天才?”
看着苏雨眠那黑宝石般深邃的瞳孔,沈缘溪本想说些什么,却又一时缄默不语。
他明白苏雨眠说出这些,并不是特意炫耀,只是在阐述一个不争的事实。
她的语气是那样平静,却莫名能听出苦涩的情绪。
这是独属于她的天赋,但或许也是她为数不多的骄傲。
没有听到沈缘溪的回答,苏雨眠并未表示出不满,依旧微笑着说道:“老师认为我是天才,我也相信自己是天才,几乎我接触过的所有人,都对此深信不疑,在音乐方面,我就是货真价实的天才,但就是我这样的天才,却在酒吧当了两年的驻唱,你说可不可笑?”
沈缘溪没有笑,只是陷入沉默。
“我知道你在疑惑,同样我也很疑惑,明明我精通几十种乐器,明明我的脑海里有成千上万张乐谱,明明只要我愿意,就能随心所欲地拥抱它们,但即便这样,它们为什么依旧不属于我?
我五岁开始学音乐,学了整整十六年,除去学习乐器还有唱歌的时间,剩下绝大多数,我都在尝试自己写歌,花费了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为什么我最后写出来的,始终不尽人意?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寻找了许多年,却终究没有结果。
老师说我只是阅历不够,我欣然接受,离开了家,来到星城,从一个酒吧驻唱开始做起。
可我唱了两年,写了两年,把遇到的所有人,所有事情,都写进自己的歌里,但为什么还是不尽人意?
尤其是在遇见你之后,无论是《离人》,还是刚才的那首,我仿佛穷极一生,都无法写出来。
这时我才突然明白,原来我写出来的歌,并非不尽人意,而是纯粹的垃圾。”
明明说着这样的话,她还是笑意盈盈,但那种苦涩的悲伤,却似乎从眼眸中流淌出来,浸透了整张脸庞。
她看向沈缘溪,用着恍然大悟般的表情,语气平淡到没有任何情绪。
“啊,原来我不是天才,只是碰巧会唱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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