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这时候竟然扑进了我的怀里哭了起来。哭了几下后,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又扑进了利民那禽兽的怀里哭去了。麻辣隔壁的,难道我这里不好吗?常胖子哈哈笑着张开怀抱说:“妹子,我才有广阔的胸怀啊!”莎莎这才说:“吓死我了,怎么办呀?我不能在昆山混了,五哥会弄死我的。”
常胖子说:“小姑娘,如果你知道在你面前站的是谁,估计你就不会怕了。”
他用手指点着我说:“你知道他是谁吗?”
莎莎这时候看看我,没说话,直目瞪眼地样子让人觉得可笑。然后朝着老常摇摇头。
“艾文,上海滩的艾文。听过吗?”
“佳美集团?”莎莎顿时就慢慢过来了,又扑进了我怀里。
我得意地拍着这女的后背,笑呵呵看着利民那禽兽说:“看到了吗?在上海这片,我还是很牛的。”
“婊子无情,以后别让我见到你。莎莎是吧,我忘了你了。”
我一推莎莎说:“我看你还是和他去成都比较好,天府之国啊!”
于是莎莎又抱住了利民。这女的,还真的有点意思,是个好玩物。常胖子不干了,愣是把莎莎从利民怀里抢走了抱了一下。我想不到,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还有这童心呢。这家伙还真的是心路宽,也不知道上火,怪不得长这么胖。我说:“常总,你是学啥专业的呀?你是怎么学会如此坦然的呀?”
“我是学高兴学的。”他哈哈笑着说:“我是捡破烂发家的,弄电子厂是因为我收了旧电视后就爱瞎鼓捣,又看了些修理电视的书。一通百通,后来就白天收旧电视,二十三十的,自己修好了卖二百三百的。一点点的,就做大了。三十岁的时候开了一家电器商店,那时候电器生意好做,赚了不少钱。后来我发现干不过国美之类的大财主了就不干了,四十岁的时候,贷款批地建厂,干了这家电子厂。不是吹牛,现在你把一台笔记本的零件给我,我闭着眼都能安装上,不会出半点差错。”
“常总威武。”我说,“你是怎么认识杜总的呢?”
“老杜我俩几十年的朋友了。我收破烂的时候,买了他的一个旧电视。翻新后,我送去修家电的那里代售,又被老杜鬼使神差的买了回去。他觉得有意思,再看到我的时候就和我聊,说我有才。然后是他建议我开电器商店的,说接下来的日子,电器将会是中国最畅销的产品。”老常点点头说:“没有老杜就没有我的今天,老杜对我有知遇之恩。大学生就是大学生,不然我绝对不会开电器商店,顶多是个破烂王。”
我点点头说:“男人对知遇之恩比救命之恩还难忘。”
“走吧,去洗个澡,然后去吃饭。在昆山呆几天,老哥带你们好好潇洒潇洒。”常胖子说着看看自己的车,朝着保安喊:“开去4S店修一下。”
保安跑过来,把车开走了。常胖子说:“只能开你的车了。”
莎莎这时候看着我说:“艾总,你可要救我,你要是不救我,就死定了。”
她的腔调很矫情,怎么形容呢?我一直发愁怎么用文字形容女孩子的腔调,似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办法。我对这件事一筹莫展。很矫情,这形容很不形象,很模糊。于是我问利民说:“你文学比我强,你告诉我,怎么用文字形容她说话的腔调呢?我说的是形象的形容。”
艾文想了想说:“你可以这样形容,就像是台湾的妹子在吃着棒棒糖说,也可以说,就像是刚吃完奶油的十五岁的小姑娘在对着父亲发嗲。还可以说,就像是林志玲或杨幂在谈自己的情感问题说的那句‘还没有遇到合适的’。做作,矫情,腻歪。”
我鼓掌说:“你这么说,我就懂了。”
莎莎撅着嘴说:“讨厌死了!”
“又来了!”
我们三个大老爷们都哈哈笑了起来。然后都上了车。老常坐我旁边,利民和莎莎坐在后面。我从头顶的后视镜里看了下,发现这俩玩意开始玩亲嘴了。麻辣隔壁,这叫什么事儿啊!
我问利民说:“你会把你和莎莎亲嘴的事情写进你的小说吗?”
利民说:“小说和现实总是有区别的,即便是真实的故事,也不可能把所有你接触的人都写进去,因为故事要有主线,和生活一样,我们的生活也是有主题的。会记住很多事,也会忘记很多事。比如,你不会记得我们刚才到底打到了几个人,只会记住马五拿枪对着我们,是莎莎救了我们的命。”
我说:“还有,我记住你在打架的时候还有心思抽烟。老常竟然能用身体挡住我俩。”
老常说:“我能记住的是,没想到现在的社会还有这样仗义的人,一下就遇到了两个,真的是人以群分。”
“现在是三个了,我遇到了三个。”莎莎说,“我能记住的是,今天有三个汉子为了我打了一架,和昆山的马五爷大打出手,并且打赢了。”
我哈哈笑着说:“没想到一件事,从不同的角度看,会这么的有意思啊!”
利民点点头说:“所以,我们必须学会多角度分析问题。高度,角度,和尺度。这就是生活的态度。”
高度,角度,尺度,这就是生活的态度。
这话说的多么的经典啊!我看看老常,我俩都点点头。态度原来可以这么解读,这是我最新体会到的。
到了昆山酒店后,老常故意开了两间房。一间是标间,一间是双人大床的。一看就明白了,给利民和莎莎准备了一间炮房,让这俩狗男女搞破鞋的地方。
我们各自回房。我让常胖子先洗,常胖子让我先洗。我就说:“先洗的着急,后洗的悠闲。”
“先洗的先舒服,我让秘书买了几件衣服过来了,马上就到,我去楼下接一下。”
他说完就走了,我只能快速洗完了澡。出来的时候常胖子还没回来,我就坐在椅子里抽烟。常胖子回来的时候,抱着一大堆的衣服。我就选了一件米白色的裤子和一件蓝色衬衣,外加一件黑色的大衣。穿起来就觉得不错,但是我不懂啥牌子,就问:“这大衣不少钱吧!”
“你倒是会选,这三件东西可是值不少钱。”常胖子说完就走了出去,回来的时候是两手空空,看来是一股脑把衣服扔给了利民了。
很快,我听到了莎莎的一声尖叫,我他妈的以为出事了,赶忙跑了出去,直接就闯进了利民的门。没想到这莎莎只穿着内衣,正举着一件连衣裙,在一旁还放着一件女款的大衣。利民利己说:“没事儿没事儿,就是看到值钱的大衣了。还有一块浪琴手表作为装饰。疯了。”
利民指了指床上的衣服,又说:“常胖子大方,几十万就这么花了。”
我顿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点点头就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转头看莎莎,她那高兴的样子让我突然有一种难以表述的感觉,有些苦涩,还有些悲怆,还有些自嘲。
我出去后坐在床上,把鞋脱了靠在了床头抽烟。常胖子在洗澡。我一连抽了两根烟,常胖子也没出来。
我似乎在透视着隔壁,利民此刻应该也坐在床上靠着床头抽烟呢吧。而那个莎莎很可能在试衣服。然后问利民好看不好看。接着,利民可能会翻身上前,将莎莎压在身下,在她身体里进进出出一番,最后随着一声低哼,然后瘫软在这女的身上。
偏偏这时候,他走了进来。然后坐在椅子里抽着烟说:“还没洗完?”
“你不去滚床单,来这边做什么?你去做你的,做完了再吃饭也不迟。”我说。
“我**了。”利民说完一笑:“这也是我暴躁的原因。”
“怎么搞的?”我问。
“不提了,反正你知道我**了就行了。”他说完又告诉我:“沈婕妤怀孕了。”
“你和我说的这两件事,我能想到的只有一个结果,就是你是在沈婕妤怀孕后才**的。”
他瞪了我一眼说:“你这不是废话么?”
“你就直说,到底是什么情况吧。”
“情况是我遇到麻烦了,有个叫李玉妍的女警察,我一想到这个女的,就觉得所有精神头都来了。”他说完闭上了眼睛说:“莎莎这样的,我还真的没兴趣。你去住那屋吧。”
说实在的,这莎莎要是洗完澡,把脸上抹的那些洗掉了看着还是不错的,尤其是那身材,那小翘臀,还是很诱人的。尤其是刚才看了她以后,说实在的有冲动,但是身为一个男人,该控制的还是要控制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最后要吃大亏的。不是有句话么?聪明人控制,糊涂人才被控制。
我摆摆手说:“算了,你还是问问常胖子要不要吧。”
“算了,你们留着用吧,我没兴趣。”
“男人不好色还是男人吗?”利民哈哈笑着说:“你们都不要,那我就自己留着用吧。”
利民说完就站了起来,诡异地一笑说:“虽然我嘴上这么说,但是还是觉得在我身边的话,我会舒服一些。我留着不用可以,要是被你们用了,还真的觉得恶心呢。”
常胖子走了出来,对利民说:“你出来玩,身边缺女人,就让莎莎陪你几天吧。”
男人都好色,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很多人不明白男人为什么都好色。尤其是女人,把男人的好色归结于劣根性。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男人的好色来自本能,是大自然物竞天择的产物,不是某个人能决定的。究其原因,就是用竞争的办法来淘汰弱者的基因。
有本事的男人会有很多女人愿意为她生孩子,他也是因为好色会有很多女人,于是他的基因会广泛传播。那么,反之,弱者娶不上媳妇,那么他的基因将得不到延续。于是,人类基因会朝着一个健康的方向发展,人类会越来越强大。只不过,现在的社会,强大的定义已经从体力转为灵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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