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海军以身作则,大秦一些政务部门都怕被世家豪门承包的工程坑了,让他们步了海军的老路。
原本还想投资南朝兴建各种工坊,委托给南朝世家豪门的工程,能推掉的全部推掉,推不掉的也加派人手进行监督审查。
那些政务部门可没有海军的那种武力讨债的本事,但是他们毕竟都是大秦内部机构的,交流起来更方便,也有变通的方法,那些部门先找到内务府,与内务府签订内部合作协议,再由内务府出面去与南梁的世家豪门协商签订契约。
若是有世家豪门敢贪了内务府的钱,内务府就会派出海军、陆军去讨债,那可不是还钱就能解决的问题。
前次海军之所以把事情敢做的这么绝,就是海军的代理人是内务府的一名女官,她一时图个方便,就把工程发包了岀去,随后审计官员跟进工程,核算就发现预付款支付了,但是工程还没准备修建,钱却不见了。
南朝人在记账方面,还是玩着老式的花账,将账记得繁杂无比,以为前来查账的官员查不出什么问题。
即使是查出问题也不敢拿他们世家豪族怎么样。
那些世家豪门也知道一点大秦的规矩,只要没有证据,就可以将事情糊弄过去,再说一点工程款,他们自信赔得起,他们更坚信“钱能通神”。
不管钱变成了什么样子,钱还是钱,是人就离开钱,是人就喜欢钱,他们不相信大秦那些官员,手里有了权力会贪钱?
大秦人不是个个清廉,当然也不大秦人不贪婪,而是相互监督的程序太严格、太严密。
大秦因为人口相对少,定死刑的标准又太高了,可是对于贪污的处罚手段却是刁钻的。
在大秦若是犯了类似贪污的罪,首先是无限期追款,虽然大秦没有了诛连的律法,却又冒出了“谁受益,谁买单!”的原则性律法。
谁用了这些钱,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直到用过钱的人全部都死光,钱还没还完话,这笔账经过审计核对才会挂起来。
说起来简单,可是这一条律法的威慑力却是巨大的。
这年头商品贸易发展又不是特别发达,又没有银行可以电子转账,周围的国家都是象野人一样部落。
把财产转移出去,那是不可能的,把财产埋起来,大秦用的是纸币,一旦埋到地里,用不了几年就会发霉变烂。
埋金银,那更不取,大秦律法规定,地里挖出来无主财物,由发现者与大秦官府対半分,此后挖掘出来的财物受官府保护,谁敢埋金银,财富缩水一半。
埋秦纸币,就更危险了,数额巨大就会立案追查秦纸币的来源,总能查出些什么。
若是不花用秦纸币,到是可以到帝国银行里兑换出金币,把金币摆放在家里,光看不用可样还是财富吗?
若是随意花用秦纸币购买奢侈品,那些奢侈品只是大秦为了掏空南朝世家豪门的商品,与一般商品的功能区别不大,奢侈品在大秦并不流行,反而会让内阁的内部审查部门给盯上。
审计局将审查出来的问题通报给内务府,又禀报给内阁,内务府直接把海军部的代理人给撤换了。
新上任海军的代理人,直接让海军去追回工程款,否则损失由海军和前代理人共同赔偿。
这才导致了海军出动陆战队去讨债,海军讨债的方法很简单,直接带着军队上门去要账,军队要账从来没有讲理、协商这种说法,再者那些世家豪门也不信千把人,就敢到世家豪门来要账。
那些世家豪门连家丁、护卫、打手加起来人数总共十多万,府衙的府君平日常聚的朋友,府衙还有几万的兵卒,又怎么会怯场,出言自然傲慢点。
双方对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不了解之下,误会自然产生了,海军直接将世家豪门当成土匪剿灭,世家豪门的核心份子也就上百人,加上打手头目才凑够上千人。
一场急火流星之下,这些人就没了,真正影响力变大,是海军陆战队后续的安民告示和处理办法。
安民告示将前因后果都写明张贴了出来,包括世家豪如何贪污了大秦海军预付的工程款,强制自己名下的佃农干活,却不支付工钱,对外却打着大秦海军的名义,继续蒙骗不明情况的其他无业人员。
在放工时,不日结工钱,反而用试用期来糊弄了干活的雇工,试期十五天,第十四天就找个由头,将雇工赶走,雇工是相信大秦的信用才来应募,当有些雇工想找大秦海军去说理时。
这些世家豪门就派打手去将那些心中不服的无业人员打散,其间甚至还打死了两个讨要工钱的雇工。
大秦海军处理的方法更简单,就是张贴出费用清单、处理办法和赔偿标准。
首先是海军预付的工程款,然后就是十倍的违约赔偿款。
接着就是出动军队的费用,士兵的补贴款,枪弹的费用,甚至搬运那些被打死的世家豪门的尸体,挖坑埋人的雇工费用还要用世家豪门来承担。
处理方法更是厉害,由新儒家搞出来“分家稀产”的推恩令来对付世家豪门,把世家豪门拆成无数个小家庭,祖孙三代才视为是一家人。
最后,这些世家豪门家产不全部赔光,还不够,只能将土地抵押给大秦海军,海军又将土地租给那些雇工,将涉亊的世家豪门的地租全部免了,赔偿给那些要不工钱的雇工。
这种分家稀产的法子目前在南朝只作惩罚那些世家豪门的手段,是威慑、只是试试南方世家豪门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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