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嗷嗷嗷嗷嗷嗷”院外传来一阵凄厉的嚎叫声,估计是小虎抓到山豕了。外面无衣用石屋圈养的山豕越长越大,如今约有一百多斤,兴许是野生的畜生比较强悍,时不时就喜欢跳出来蹦达几下。那石屋又不能围的太高,太高就不好喂食和打扫,可就现这样,几只山豕又老是跑出来,弄得无衣很是伤脑筋。
“无衣,这山豕是越来越大了,都差点抓不住。”
一会儿,小虎气喘吁吁的走了进来。
“以后我用粗绳做个大网,一看到它跑出来就罩过去,就不用这么麻烦了。”无衣说道。
“照我看,还不如杀了吃肉,反正也这么大了,到时候记得分块肉给我,我可也是有功劳的。”
葛仲边上摇着蒲扇说道。
“你有什么功劳。”无衣乜了他一眼,问道。
“我我也喂过山豕啊,怎么没功劳。”
“要是等着你喂,那几只山豕早就饿死了。”无衣没好气的说道。
葛仲十天有八天不他家吃饭,不用说有多余的馊水喂山豕了。
“你”葛仲顿时被无衣说得哑口无言,两眼直瞪。
这时,小虎看到无衣院里还有其他人,不由问道:“无衣,你家来了客人。”
“这是令明先生的好友,来找他的。”
小虎听到是令明的好友,就上前拜见,他和小豹从小跟着令明读书。若不是令明,估计他和小豹今生是没读书的希望了,虽然令明没收他们做学生,但他们心里却是以师长之礼相待。
“小子王小虎,拜见先生。”小虎来到中年文士身边拜道。
“免礼,免礼。”中年文士连忙把他扶了起来,转头疑惑的看着无衣。
无衣连忙解释道:“小虎与他表弟小豹自幼从令明先生读书,也算是先生的弟子。”
“原来如此。”中年文士听了,才恍然大悟。
此时,日已西斜,天间一抹红霞妖艳整片天空。
孟兆云骑马山间奔行,往家里走来。
他骑的马是无衣的,无衣看到他来来回回又是走路又是乘船,颇是辛苦,就借了匹马让他骑,让他每次骑到小集上就放鱼粥店里,骑回来则放他家里,省得他喂养。起初,令明是不愿意的,后来被无衣劝说,这才答应了,不过依然从自己教书的银子中拿了一些出来给无衣,无衣看他那么固执,没奈何,只好收下。
“令明先生回来了。”
孟兆云还没回到家,远远的就听到有人叫。待来到无衣家门前,却看到门口有一个面目俊朗的男子对他笑,他定睛一看,连忙跳下马来,跑着叫道:“这不是应堂兄吗?不是听说”
“贤弟”应堂好似知道他要说什么,连忙打断他的话。
孟兆云也是聪明人,知道场合不对,连忙住口,转而问道:“应堂兄怎会无衣这里。”
“方才小哥说你小集教书尚未归来,就让我这边等你,为兄总算是等到你回来了,呵呵呵。”应堂摸着的颔下几缕胡须笑道。
“惭愧,惭愧,走,到我屋中说去,你我俩人多年未见,今日定要来个秉烛夜谈。”说着,就拉着中年文士往家里去。
无衣看了连忙劝道:“先生,如今天色已晚,不如我家吃过再回去不迟。”
听到无衣的话,孟兆云这才想起自己一向都不家吃饭,家中根本无待客之物。
“也好。”
“那你们坐着,今天贵客来,我去给你们露几手。”说完,无衣就把令明骑回来的马牵到后院,然后到厨房去了。
“还有那葡萄酒也要弄一坛出来。”葛仲后面喊道。
无衣理也不理,径自牵着马往后院走去,只当是耳边风吹过。
走入厨房,只见小渔儿已经把从山上带回来的鱼熬成了鱼汤,那些鱼骨用醋浸着,正准备炸。白蝙蝠挂厨房上面,瞪着眼睛直溜溜的看着,也不怕被烟熏。
“无衣哥哥,”小渔儿看到无衣进来叫道。
无衣应了一声,去抓了两只大狸子杀了,又去水塘里捞了一些鱼虾。
小虎看到来了客人,又从家里拿了两只猎来的山鸡。
无衣看了,就一只清蒸,一只爆炒,没一会儿,就做了满满的一桌好菜。
日已黄昏,天色渐暗,无衣院中点起几根火把,把院子照的通亮,然后院中摆上了桌椅,把菜端了上来。
葛仲早已经等得不耐烦,等到无衣和小渔儿把菜都端出来,连忙催他去取山葡萄酒。
无衣取出山葡萄酒,揭开坛上封泥,旁边的人只觉酒香四溢,满院皆香。
“杯子呢?杯子呢?”葛仲看着葡萄酒忍不住的咽了口口水,又对无衣催道。
为了喝这酒无衣特地让人用溶洞中的水晶打了几只杯子,并不是全透明的,但如果注入了葡萄酒,那色泽看起来就五光十色、艳彩夺目。葛仲老是想跟无衣讨只杯子回去自己赏玩,可惜没一次成功。
无衣拿出水晶杯,拿起酒勺从酒坛中舀了酒来注入杯中,本来平淡无奇的酒杯,顿时闪出迷人的色泽,妖冶的火光中发出媚人的光彩。
葛仲和中年文士看得眼睛都快花了,孟兆云看到他的神色,不由笑问道,“应堂兄,这杯子如何?”
“真是不可多得的宝物。”中年文士赞道。
“宝物,不过是普通事物雕琢而成,哪算得上什么宝物?”葛仲一旁不屑的说道。
“老神仙,你这就错了。”中年文士听了葛仲的话说道。
“哦,还请明示。”
“宝物各人的眼中各有不同,有人觉得珠宝玉石等殊为难得之物方为宝物,但也有人或把自己的儿女当作宝物,将心爱之物当作宝物,并非说东西是稀奇难得之物就是宝物,而是应堂觉得自己喜欢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宝物。”
“先生说的有理。”葛仲听了,连连点头。
“来,试一下我自酿的美酒。”说着,就把杯子一一递了过去。
中年文士接过,抿了一口,感觉香醇无比,让人飘飘欲仙,不由大赞。令明和葛仲早喝过,自是没他这般惊奇。
“来,大家吃一下这个炸鱼骨,这鱼骨炸的酥脆,味道极好的很,大家尝尝。”无衣对众人劝着,就自己先夹了一块过来,正要吃,却听到屁股后面有东西“吱吱”叫着,转头看去,却是白蝙蝠不知什么时候抱着它吃饭的那块破碗来到了后面。
看了一下,只好把自己手中的鱼骨给了它。白蝙蝠一看顿时埋头碗里啃了起来,无衣都不知道它是什么玩意儿出身的,什么都吃,荤素不忌。
“这白蝙蝠可是奇异之物,袁某都从未见过,书中说‘千岁蝙蝠,全身雪白,得而阴干末服之,令人寿万岁。’也不知是真是假。”袁应堂看着白蝙蝠说道。
其实他刚刚来时看到白蝙蝠就感到奇怪,只是这里毕竟不是家中,说不定主人家有什么忌讳,不好多问,这时好友旁,他才敢出声。
“信书则不如无书,古人说的东西大多以讹传讹,人若能活那么久,那天下间不都是古人了。”孟兆云笑着说道。
“活得如此之久也是无趣,还不如这一生逍遥快活,及时行乐。”葛仲也一旁说道。
“这就是所谓的‘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无衣也跟着摇头晃脑的说道。
他刚刚说完,就感觉情形不对,转头一看,却见袁应堂、孟兆云和葛仲几人都直直的看着他。他被看得心里发毛,一时有点心虚,这时他才感觉不对,刚才一时兴起,竟然把后世的诗给说出来了,心道这下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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