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抹触手可及的彩虹

《那一抹触手可及的彩虹》

第三十五章 一样月光,千万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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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郎不知情从何起,只觉得如此这般,最好。

少女脸颊绯红,思绪万千念,念念生根发。

今天莫默没有戴着那顶熟悉的白色帽子,简简单单的装束,不像女孩子又怎么样,自己终究不是为别人目光而活的女孩。

莫墨看着在踢水玩耍的女孩,笑道:“今天没有别人,只有我陪你,只要你玩得开心,那我就开心。”

看着呆呆的男孩,莫默抿嘴笑道:“你就是这么追求女孩子的吗?”

莫墨摸了摸鼻子,“那不然呢?”

女孩转过身,对着大海,大声道:“你不要喜欢我好吗?我值得任何人的喜欢!”

这话是心里话,也是莫默对他要说的话,两个人年纪都还小,在充满好感的时期,会把这种朦胧感错生为爱情,所谓的喜欢,就是一种情绪上的宣泄,没有人能控制住它的走向,最终被伤害的永远都是对方。

莫墨年纪虽然小,但是他觉得自己能承担起这份喜欢,他不要像莫世音和妈妈那样,从刚开始的相敬如宾,到后来相敬如冰,直到最后的相敬如兵,这样的爱情,是他内心最为抗拒的东西。

莫墨往前两步,同样的不甘示弱,“我会去争取我的喜欢,我要成为一道光,去照耀出属于我的彩虹!”

海洋是观众,白云是信使,将话语传达到天空的耳朵里,不知道是天空衬托了海的蓝,还是海洋映衬天空的色彩,从此换上相同的颜色,在目力无穷处相勾连。

莫默苦恼道:“原来小妃说的是真的,你对我图谋不轨!”

莫墨笑道:“话说得有点难听了,换个说法,这叫做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莫默问道:“你是什么时候有这个想法的,我一直以为你喜欢的是小妃。”

莫墨想了想,道:“我也不清楚,可能是第一眼见到就喜欢上了吧。”

莫默翻了个白眼,在这里她没必要装作成熟的样子,暂时放下班级和学习的压力,现在的她就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她就是莫默。

独一无二。

莫墨歪着头,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呢?也许是冥冥中注定,从自己对这个女孩子产生好奇,就离沦陷不远了。

他不喜欢那些浮夸的女孩,并不是说自己会去抵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己会尊重她们在生活上的选择,或许能成为很好的朋友,但是爱情是种很奇妙的东西,就像每天的日出日落,看习惯了每天的风景,突然有一天,天空被夕阳染成了红色,于是从第二天开始,就有了期盼。

看到莫墨浪子回头,洛语诚让他多多关照这个女孩,同时也是希望莫默能够影响到他,能让他有所进步,相互学习。

从他对这个女孩子关注开始,看到了仅属于她的倔强,属于她的顽强,更看到她藏在面具下的怯弱,这一刻他没有其他的念头,只想保护这个女孩,不舍得让她在逆流中被折断。

他认为这就是喜欢。

所以,要为之努力。

莫默赤着脚踩在沙滩上,一蹦一跳,仍是试探地说道:“你不要喜欢我好不好?”

此时的莫墨就像无赖,嬉笑道:“那换你喜欢我好不好?”

莫默轻咬银牙,“那你喜欢我哪一点,我改!”

莫墨以拳击掌,笑道:“我就喜欢你不喜欢我的样子。”

莫默瞪大眼睛,无赖啊!

放开心性以后的莫墨,确实有些不讲道理,到底还是叛逆期的少年,对于自己的喜欢的东西,要么不敢去争取,埋藏在肚;要么就像阳光一般热烈,勇敢真诚。

莫墨不再逗她,和声道:“我喜欢你,是我的事,说到底我还是搞不清这是喜欢还是好感,我不需要你来喜欢我,我也不会勉强你。像我们这个年纪,说喜欢和爱情都有点太早,不过有些话,现在不说,我担心以后再也没有勇气说出口。”

有些话藏在心底,久而久之就丧失了原本的味道,当某天想倒苦水的时候,回头望去,发现身边无人可言之一二。

莫默沉默,过了半晌,才说道:“你知道吗?我的家里很困难,我没有别的选择,为了活下去,我不要像那些女人一样,出卖肉体去换取金钱,我只有一路的向上攀爬,才能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读书,是她能够想到能够翻身的机会。

所以,哪怕前路坎坷,荆棘丛生,哪怕鲜血淋漓,她也要浴火重生。

她见过那些堕落的女人,有过第一次之后,心里的欲望就是脱离牢笼的野兽,无法遏制,在她看来,这和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

道德,是捆绑欲望的绳索,书籍,是加固绳索的材料。

自我意志强大,才能战胜一切。

莫墨哂然一笑道:“这些都不是什么问题,向前走的旅途漫长而又孤独,什么时候需要个同行者,记得回头看一眼,也许多年后,这片海滩上依旧有个男孩曾经跟你说过,我喜欢你。”

莫默不敢与其对视,怕自己有所亏欠。

有时候,被一个人喜欢,既开心又难过。

莫墨壮起胆子,鬼使神差的抬起手,捏了捏她的脸颊,温声道:“好了,别纠结了,今天可是你的生日呀,你这个寿星要是哭哭啼啼的回到宿舍,余妃可是要跟我拼命的啊。”

莫默俏脸发烧,没好气的拍掉他的手,“你才哭哭啼啼的呢!”

莫墨哈哈笑道:“醉人,真醉人。”

莫墨突然停下脚步,原来是脚下踩到了一个洁白的贝壳,里面已经没有东西,就着海水随便冲洗几下,对着太阳的方向看了一眼,满意的擦干放进口袋里。

莫墨转过头,道:“我跟你讲个故事吧。”

莫默虽然好奇,却没有问什么,只是侧耳倾听。

两个人沿着海岸线继续前行,脚下的沙蟹忙忙碌碌,一颗一颗的沙球被堆积在洞口外,又被旅人踩踏。

周而复始,日复一日。

“我从小生活在崖海镇,有一段时间我比较叛逆,对了,洛主任那时候就是我们的年级主任,那时候可没少逮我,他肯定没少为此烦心,以为我偷跑出去上网什么的吧。其实啊,我只是去帮一个老爷爷卖早餐了。”

“那个爷爷啊,儿女都在外打工,只有年底才会回来几天,老人不愿意跟他们去大城市,所以待在老家做一些小营生,每天早上踩着一辆三轮车,在大街上吆喝着卖包子,由于年纪大了,有些小坡蹬不上去,那时候正好被我看到,搭了把手,话说回来,那时候我还真是爱管闲事呢。”

莫墨偷偷看了一眼,发现对方竟然认真在听,笑道:“那时候我都没有去学校,估计洛主任要被气死。我帮老爷爷的忙,我是有工资的,每天虽然就几块钱,可是过得极为充实。有一天早上,我们刚准备收摊的时候,还剩着几个包子,看见一个流浪汉跟在我们身后,我看得出他想跟我们讨要这几个包子,只是不好意思。当时我在想啊,几个包子而已,给他就给他吧,可是老爷爷阻止了,最后我拿那天的工资买下剩下的包子,全都给流浪汉,还因此被饿了一个早上呢。”

“后来啊,我才明白一件事,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不劳而获的,看似流浪汉从我这里得到那份早餐,其实他的自尊心已经丧失了。老爷爷是不想让我的好心得不到回报,因此感到失落。”

莫默听得入神,歪着头看着他。

莫墨抬起手,却看到对方恶狠狠地盯着自己,只能讪讪一笑,转而挠头,道:“老爷爷和奶奶就生活在一个挺老的村子里,当时我还小,走不了远路,每次都只能送到镇口。前年我咬咬牙,去到老爷爷家里的时候,趁老爷爷去菜地里择菜,跟奶奶聊了一会儿,才知道原来古板的老爷爷,也有心软的一面。”

“老奶奶年纪大,笑呵呵的跟我说,现在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其实却有另一番滋味,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打开收音机,跟着音乐运动运动,然后等天亮之后,看看书,说起来老奶奶更喜欢看那些江湖演义的,眉飞色舞,看得我好羡慕。而老奶奶最后偷偷跟我说啊,是老爷爷年轻的时候追的她哩,那时候老奶奶故意晾了他好一段时间,最后还是被他的耐心感动了,直到现在六十多年,老爷爷都还不知道其实老奶奶比他还要大两岁。”

莫墨眉飞色舞,讲述着当年的爱情,是那么的简单,糊糊涂涂就是一辈子,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

人生一世,难得糊涂。

莫墨微笑道:“我说这些不是让你对我产生什么想法,这样的你就很好,如果你真的因为我的喜欢而变化,那么我都要怀疑我喜欢的是现在的你还是心里的那个你了,所以啊,我们都要朝着未来的方向走去,哪怕只有一个人。”

既然做不到敢爱敢恨,最少要把自己的喜欢表达清楚,一种淡淡的喜欢,被称之为好感。

莫默没有说话。

两人越走越远,身后的脚步被海浪一点一点的抹平,等待着下一双并行的脚步。

前方几十米处,突然有一个人朝他们跑来,在其身后不远,有人在追赶。

莫默往海里退几步,打算让过道路,结果莫墨在看清追在身后的那个人之后,无视前面那个恶狠狠的表情,在他快要接近的时候,用身体撞了上去,冷不丁两个人都被摔倒在沙滩上。

被撞倒的男人狼狈的爬起来,凶狠的道:“臭小子,我记住你了。”

说完,听到后面追赶的声音,身体还没摆正就想继续逃跑,却听到一道年轻的声音,然后被那个少年扑倒在地。

“你记住我也没有用,因为你没机会再见到我了。”

男子哪想到他还敢扑向自己,一个措手不及,想要掀开少年的时候,少年已经灵活的滚向一边。

因为这短时间的耽搁,后面的人已经追上,没等他抓住莫墨,手铐已经把他拷上。

莫默赶紧上前,帮他把身上的沙子扑掉,没好气道:“你这是表白失败,想不开了?”

莫墨愣了愣,笑道:“我看起来心里这么脆弱的人吧。”

制服了嫌疑人,便衣警察抬起头,觉得面前的少年有些眼熟,始终认不出这个少年是什么时候见过,本想着这一对男女能站到一旁个,别成为人质就好,却没想到这个少年竟然成为一个意外。

莫墨笑道:“孙警官,不认识我了吗?当年你救出来的那个小孩,崖海镇的废旧楼层······”

孙河一拍脑门,笑道:“现在已经长这么大了,我还觉得有点熟悉,嗯,比起当年壮实了许多。”

孙河是江城的一名警察,当年负责追查莫墨被调查的案子,因为凶手是江城的人,他从江城一路追踪到崖海镇,最后在血泊中救下两个孩子。

孙河瞧见他身边的女孩,笑问道:“这是你女朋友?”

霎时,莫默脸上飞起一抹红晕。

莫墨知道她脸皮薄,微笑道:“同学关系,今天正好来这边玩耍,孙警官你这是?”

孙河拉了拉手铐,身后跟着的两个便衣瞪着那个男子,然后笑道:“我早就调离江城了,现在在松海市任职,这个人在半年前犯了一宗大案,私闯民宅并且杀害宅子的主人,我们追踪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在今天这里堵住他,这也要感谢你刚才的帮忙,如果被他跑进人群里,那可就麻烦了。”

从江城调到松海市,按理说应该是被贬下来还差不多,看见孙河眼里的落寞,莫墨没有追问什么。

被这种事一打扰,两人也没有在海边游玩的兴趣,孙河索性让两位同事押送嫌疑人回警局,自己在附近请他们吃饭,也算是叙叙旧。

莫默倒是没有意见,现在和莫墨再单独待在一起,她感觉自己无论沉默还是拒绝,都是在伤害对方。

孙河大约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因为平时训练的关系,精神面貌像二十多岁。

他和莫墨两人随口说了刚才那个嫌疑人的事情,那个人叫温振磊,家境不太好,半年前因为私闯民宅,被主人发现之后将其杀死,因为现场留下了他的指纹,所以警察很快就锁定他,在两个月前在他家附近蹲点的时候,抓到过一次,不过那次因为自己的疏忽,在带回警局的时候让他给跑了。

莫墨无语的看着他,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竟然还敢这么大条,让同事把嫌疑人带回去,自己在外面吃饭。

孙河挠了挠头,道:“其实我觉得凶手不像是他,那时候在现场还发现了另一个人的指纹,只不过种种证据指向温振磊,所以留下指纹的另一个人,我们警方只是简单调查过后,就把所有的精力放在温振磊的身上。”

闻言,莫墨顿时来了兴趣,忙追问道:“能说说?”

看到莫墨一脸兴奋的样子,旁边的莫默哭笑不得,她已经知道上次他和余妃在练功室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了,没想到都高中生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

孙河想了想道:“那个人叫薛景元,是被害者的侄子,哦,对了,被害人是被钝器砸到后脑致死,经过我们检查,是摆放在门口装饰用的花瓶,花瓶因为摔到地上,已经碎裂,经过我们后面重新拼凑起来,只检测到温振磊的指纹。”

莫墨道:“那和这个叫薛景元的好像没什么关系啊。”

孙河说道:“花瓶上虽然只有温振磊的指纹,但是在受害者倒地的一边的桌子上,留下很多的薛景元的指纹,当时我问他,在受害者遇害的时候,他在什么地方,他给我的回答是在和朋友喝酒。不过从事发到发现,短短不过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他身上虽然有些呛鼻的味道,却没有酒气。”

孙河拿出手机,这件事被他憋在心里很久,他和负责此时的警官说的时候,警官嫌弃他多管闲事,现在一切证据都指向温振磊,只要朝着这条线追查下去,这件案子就能圆满结束。

莫默好奇的凑上去,看到屏幕一片猩红,感觉肚子里吃下去的东西瞬间有了抵抗的情绪,莫墨赶紧扶住她的肩膀。

“没事吧?”

莫默脸色有些苍白,这种场面有些难以接受,轻轻地摇了摇头,不知道是忘了还是什么,倒是没抵抗他的行为。

莫墨接过手机,遮住一半屏幕,一张一张看着当时的案发现场。

屋子里一片凌乱,好像被人翻找过的样子,死者就倒在茶几前,面朝地下,身边是碎裂的花瓶,溅出来的血迹染红周围的一片。

让莫墨在意的是死者的手指,有些发黄,并且在茶几下好像还有一些灰白色的东西,茶几上溅到的血迹,好像被花瓶的底部隔开,有一个不太明显的圈子,里外血迹的颜色深度不同。

莫墨问道:“有当时薛景元的照片吗?”

孙河接过手机,找了找,然后再递回来。

薛景元蹲在地上,没有接近他的叔叔,不过从这些照片上,他倒是看出了些端倪。

“受害者应该是有吸烟的习惯,当时从身后受到袭击的时候,那一下并不至于导致死亡,真正死亡的原因应该是后面被人补上的一击。”

孙河眼睛一亮,“怎么说?”

莫墨把照片往回翻,道:“你看看这个,虽然是受到钝器的撞击,但是从这个角度看,相同的位置,这里有个细微的凹下,很明显在后来有人补上一下,至于这次使用的凶器,自然不可能花瓶。你再看看这几张照片,地面上有散落的烟灰,茶几上有一个明显的圆底物品,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烟灰缸,当时你们在现场找到了那个烟灰缸?”

孙河摇摇头,虽然他很早就怀疑薛景元,但是只是凭借着那股直觉,毕竟事情已经过去半年,就算现在想要指证他,那些证据很难找得出来,更别谈那个丢失的烟灰缸了。

莫墨再把照片翻一翻,翻到薛景元蹲在地上的那张照片,道:“孙哥你仔细看看,这张有什么不同的?”

孙河瞪大眼睛,都没看出有什么特别。

一边说着不看不看的莫默,仍按奈不住好奇心瞥了一眼,小声道:“他的连衣帽好像沾了点血迹······”

莫墨感到惊讶,好敏锐的观察力,“是的,因为和衣服的颜色相近,所以不仅是你们,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帽子边缘沾上了血迹,这个角度并不是随便就能沾到的,所以我估计他是拿起烟灰缸的时候,不小心甩到的,如果你们有当时拍到的更多的照片,或许能成为有力的证据。”

孙河得到提醒,以拳击掌,怎么当初就认不出来呢,看来还是年轻人的眼光更细腻一些。

得到新的线索的孙河,顾不上和他们吃饭了,先去前台结完账之后,匆匆的跑回警局。

看着自得自乐的某人,莫默笑道:“嘴角都快咧到天花板了,没想到碰到这种事吧,让你给装上了。”

莫墨揉了揉脸颊,“有吗?不过这种感觉还不错,哈哈哈。”

莫默调侃道:“那你是不是要担心接下来被人灌下药了,毕竟你现在可是十六岁的高中生呢。”

莫墨嬉笑道:“那我可不怕,我身边可是有一个跆拳道黑带的女高中生呢。”

莫默瞥了他一眼,“我可不会什么跆拳道。”

莫墨嘿嘿笑道:“那你是承认你是那个女高中生了?”

莫默立刻否认,“我才没有说是。”

“哈哈哈。”

在医院的某个角落,一个女孩独自走在喧闹的长廊上,看着面前的体检结果,长长的松了口气。

出了医院,想到今天是好闺蜜的生日,让莫墨那个混小子带着出去玩算什么回事,最为小莫的绝世好闺蜜,当然是要自己陪她度过这个最浪漫的十六岁啦。

接到余妃的视频电话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左右,此时莫墨两人正在一堆怪石嶙峋的海岸边等待夕阳。

“老莫,你把我们小莫拐到哪里去了,怎么没看到她接电话!”

莫墨看了一眼莫默,莫默这才注意到自己手机已经没有电,忙接过电话,看到视频里的余妃依旧这么活跃,笑道:“我们在海边呢,你要过来吗?”

余妃兴致勃勃,“来来来,发个定位,看我怎么飞过去。”

莫墨黑着一张脸,倒是莫默莞尔一笑,突然惊讶道:“咦,手机没电了,小妃,晚点和你说,我找地方充电。”

“喂喂喂,先发定位啊!!!”

“嘟嘟嘟······”

莫墨和莫默对视一眼,然后哈哈一笑。

莫墨说道:“你怎么不给她发个定位?”

莫默举了举手机,道:“还有百分之五的电呐,那应该能发,我现在马上发过去。”

闻言,莫墨赶紧抢过手机,“你想得美!”

在医院门口的余妃松了口气,然后跺了跺脚,气恼道:“小莫学坏了,竟然会骗我,看回来以后我怎么收拾你。”

“老莫,你应该感谢我,嘿嘿。”

松海三绝,海鲜,沙滩,夕阳。

松海市的海鲜便宜而口感好,受到很多人的喜欢,不管是虾蟹还是鱼类,每天码头上上都会有很多人在等待新鲜的活鱼,这时候刚上岸的海鲜口感是最好的。而海滩的沙子细腻,是闻名遐迩,无论是放松还是旅游,皆是首选。

最后就是千变万化的夕阳,天气晴朗的时候碰上火烧云是常有的事情,即便没有云朵,那么万里晴空,蓝天映射着火焰,产生一种渐变的色彩,那才是视觉的一种享受,仿佛看一眼,就从人间脱离,置于天堂之间。

现在莫墨两人所处的位置大有讲究,其实太阳在这个季节,也要六点多才能落山,现在四点多就到这里,撑着把遮阳扇的游客,比比皆是,只是他们都羡慕的看着顶上的那个位置,竟然被两个年轻人抢到了。

这个地段不能说是海滩,被当地成为海枯石烂,和名字一样,这里沙滩占据的面积很小,剩下的都是被巨大的石头堆叠,石头缝里有很多小小的虫子,被当地人称为海蟑螂。很多石头都有被人敲击的痕迹,上面有着密密麻麻的坑洞,是采摘生蚝的人留下的杰作。

再不远处有一座瞭望塔,上面有摄影师已经搭好相机,看样子是打算拍摄夕阳落下的延时摄影,能够占据这么好的机位,看得出他也很自得,在夕阳没有落下的时候,架好的长焦镜头,就像架起了大炮,对着下面的游客猛按快门。

五点左右的夕阳光线很柔和,太阳留下的余温被海风轻轻携带着,吹红许多人的脸颊。

很多影楼的婚纱拍摄地点都会选址在这儿,此时有好几对新人在下面选好位置,听从摄影师的指挥,摆出各种幸福的姿势,即便劳累一天,也想给对方留下最美的纪念。

坐在最高处的两个人看着形形色色的人,等待日渐西斜。

海的那边仿佛与天相接,朵朵白云好似穿上婚纱,由远到近,逐渐的变成红色的模样。

就像,少女娇羞,面色醉红。

偶尔有一艘运载大船经过,在眼里也好像乌龟爬爬,那一轮红日的映照下,只剩下影子在光里经过,那高高立起的旗杆,钓起一轮大日。

慢慢地,慢慢地,海水被染成红色,海浪击打在石头上,发出的声音组成动听的歌声一般,已经升起的明月占据着蓝色的部分,没有与浩日争晖,就算是太阳最后的光照,它也是静悄悄的往上攀升,等太阳发挥最后的余晖,才轮到自己的出场。

莫墨揉了揉女孩的短发,笑道:“好好的生活下去,好好的为以后的奋斗,最后的我们,都会好好的。”

莫默没有拒绝他这种亲昵的动作,只是点了点头。

这时候的感情,谈不上喜欢或者爱情,或许只是一种淡淡的好感,被对方误会成喜欢。

所以两个人都需要一些时间,去问问心里的自己,对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

亦或者是朋友之上,恋人未满;朋友不甘,恋人不敢。

或许明年的今天,他们能给对方一个准确的答案吧。

谁知道呢。

男生宿舍里,有一个同样的少年,前两天刚刚剪过头发,兴奋得两个晚上都没有睡好,早上起来一直用冷水洗脸,就担心自己的精神状态不好。

直到莫墨给他发了一条信息,让他从云端跌到谷底,自己还不好意思把心里的事情表现得过于明显,只能说再约一个时间。

坐在床上看书的苏棋,不停的打着哈欠,这是少有的事情。

岳鹏飞关心地问道:“小苏,你不会是生病了吧?”

叶行从对面的床上探出头,“直接弄去医务室吧,别待会儿晕倒了,除了大飞我们都扛不住你。”

苏棋摇摇头,“我只是昨晚没睡好,赵老师让做的作业,有几道题我要好好思考一下。”

阳台外的侯波翻了个白眼,学霸就是学霸,睡觉的时候脑子里想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好好睡觉他不香吗?

叶行和侯波一样的态度,虽然岳鹏飞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可是看着不停打哈欠的苏棋,也想不出是哪里不同。

苏棋心里的失落,全部都藏在书籍里,每一个字的寓意,仿佛都有某个人的影子。

不知不觉间,睡意上涌,梦里好像有个娇俏的女子,缓步向他走来,一颦一笑,皆动人。

苏棋嘴角微微上扬,少年心事,和明月一般,高高挂起。

余妃没有回到宿舍,在今天那堆乱石上,望着缺角的月亮。

咦,有两轮明月哩。

天上月,可望不可即。

水中月,可思不可得。

不知道想到什么事情,满天欢乐的女生也有忧愁的时候。

天上的月亮缺角,她觉得自己心底的明月,也像海底的月亮,被风吹起淡淡的皱褶。

“这是我做的选择,我不会后悔······”

城市的灯光逐渐亮起,万家灯火交相辉映。

一栋高楼上,有个娇弱的女子,抱着一个粉色的抱枕,躺在沙发上看着手机,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最近更新的好剧,看了几分钟又退出去,好像在等待什么人的信息。

看到信息列表一排排的未读的红色数字,唯独没有期待中的那条信息,气得她在抱枕上狠狠砸上几拳,但是想到这个幼稚的抱枕,是某个小男子汉赚的早餐钱买的,又心疼的把它抚平。

当看到那个男孩笑呵呵的骄傲的把这个粉色的抱枕甩到自己面前的时候,那张扬的态度,就像是得胜的将军,意气风发。

从此,张小鲤把自己的喜欢变成了粉红色。

在这座喧哗的城市,为那个小男孩点亮了一家灯火。

回到昨晚的运动跑道,还是那张熟悉的凳子,不过这时候的两人,不再像昨晚那样生涩,就好似两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诉说着彼此的经历。

莫墨想把旁边的女孩揽入怀中,手臂微微动了几下,却是拗不过心里的羞涩,和表面上表现出的大大咧咧相反,他坐得端正,反倒没有白天的那股子气势。

有些事情一旦反应过来,就没有上头的那股冲劲,当时有多大胆,现在就有多胆小。

他不害怕拒绝,他只担心失去。

莫默笑问道:“你看我像不像男生,嘿呀,八魁首啊,那啥啥啊,你输了呀,要喝一杯啊······”

还别说,短发的造型,加上今天玩了一天的疲惫,白皙的肌肤有些泛红,倒是像喝酒的酒鬼,在路边喝醉酒之后随便找个长凳,当然酒鬼是躺着的,她是坐着的。

莫墨摇了摇头,“哪有这么漂亮的男生,再说了,这么漂亮的男生,弯了就弯了吧。”

莫默瞪大眼睛,赶紧远离他,“原来你竟然好这口!”

莫墨眼神温柔,却胜过千百字。

莫默叹了口气,道:“我能感觉得出来,小妃是对你有意思的······”

莫墨斩钉截铁,“余妃和我的关系,只是朋友间的关系,如果真是像你说的她对我有意思,那么她怎么会让我来给你过生日呢?”

莫默没有说话,她也好奇这个,可是她相信自己的感觉,“或许小妃是最适合你的,你可以尝试一下。”

莫默随口答道:“如果是你,我就喜欢了。”

得,这话没得说了,不管怎么说这泼皮无赖都能绕回来。

踩着时间的尾巴,在泛黄的灯光下,莫墨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个沙漏,笑吟吟道:“我今天琢磨了一天,始终没有想到送你什么礼物,直到在景区外看到这个,感觉它很适合你。希望你的每天,都能和今天一样无忧无虑,沙漏每一次的翻转,就是一次崭新的快乐,永远永远不知道忧愁。”

莫默迟疑了一下,看到少年真挚的眼神,接过沙漏,然后道谢一声。

沙漏的计时约是十分钟左右,上面有个绑法很拙劣的蝴蝶结,歪歪扭扭的缠在中间,蓝色的沙粒缓缓落下,发出晶莹的亮光。

莫默没有去拆穿他,看到他有些失落的样子,伸出手。

莫墨愣了愣,“什么?”

莫墨俏生生道:“今天你捡的那个贝壳,我要那个,这个蝴蝶结太丑了,我不稀罕。”

“哦。”

莫墨赶紧从身上翻找,从口袋把那个白色的贝壳拿出来,然后想把“丑”的沙漏收回来。

莫默瞪大眼睛:“你干嘛!”

莫墨挠挠头,“你不是嫌弃丑吗?”

莫默拍开他的手,恶狠狠道:“再丑也是我的,敢乱动剁了你的狗爪!”

说完,表情一个没绷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莫墨抬头望天,“都怪余妃啊!!!”

突然,莫墨突然想到什么,坏笑一声,掐了掐她的脸颊,然后大声道:“生日快乐!”

莫默拍掉他不安分的手,却听到周围传出几道熙熙攘攘的声音。

“大半夜的不睡觉瞎嚷嚷什么!”

“还睡不睡觉了!”

“哪个小兔崽子,等我出去不打断你的腿!”

莫墨赶紧拉住她的手,一溜烟的朝着学校的方向跑去。

如同一场没有尽头的路道,时间随着沙漏流尽,永远停留在这里。

没有任何的认可和拒绝,就停格在今天的时间点,多年后蓦然回首,这个决定究竟是正确还是错误,原来都没这么重要。

如果从一开始就能拒绝,那么后续也许就没这么多的故事。

今夜的刘念突然想弹琴了,刘远致陪她来到琴房,淡淡的月光洒在钢琴上,带来的是少女的一种忧愁。

以前的烦恼都是因为自己,没有练好琴,没有跳好舞,没有画好画······

而现在,属于某人的消息越来越多,自己反而没有那么纯粹,好像他做的每件事,自己都想要去经历过一次。

从那一首张小鲤写的歌词里,她感受到另一种不属于自己的情绪。

这一刻,她就像是当年的张小鲤,不再因为生活的挫折而感到彷徨。

悠扬的琴声从琴房里传出,身后的刘远致从琴声里听出了情绪,不知道是开心还是烦闷。

女儿,长大了。

琴声仿佛穿越两个城市的距离,给这层夜色披上一缕透明的薄纱。

海边的女生似乎觉得有些凉意,紧紧地抱住自己,静静的看着地上水洼映照的明月,碎碎圆圆。

微风吹过,不敢惊扰。

沙发上的粉色女子发出轻微的鼾声,手臂探出沙发,手机将落未落,静音的手机消息未停,只有置顶的对话框依旧空白。

男生宿舍里,苏棋翻了个身,好像梦到什么不开心的事,微微皱眉,不过很快就眉头舒展,少年飞扬的情绪,不再像那个满是书卷气的儒生,这时候他应该身骑白马,可称儒将。

千军万马避白袍。

或许每个少年心里都有一个武侠梦,与心上人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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