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猎人

《通灵猎人》

第一百七十四章 落花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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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你从哪弄来的?!”隐约猜到了陆城手里拿的极有可能就是传说中被列为禁术的“赶尸卷轴”,小道士的神情一下子就不淡定了起来。

“我翻了一下玄关老鬼的布包。”陆城的回答很云淡风轻,“原先一直不知道这玩意儿是干嘛用的,只是看上面各种符号图案,再加上浓浓的尸气,猜测应该是跟驱尸之术有关。我虽然掌握了无上的控尸之力,但是很可惜终究是个门外汉,这东西到底是不是赶尸卷轴,还是得由你这位业内人士来鉴定。”

说完,他自觉地递上了那杆手掌长的画轴。

从陆城的手里接过这禁忌之物的短短几秒钟里,小道士的手就没有停止过颤抖。

要在赶尸一脉渐渐没落的今天驱赶大队僵尸来往于湘西各地,这里头的难度没人会比他更清楚。之所以轻装上阵,一方面是手头不存在战力强大的恶尸,另一方面就是在各省市间奔波,随身驱赶大队僵尸实在是太过不便。

同理,如果说那妖道玄关没什么轻巧的驱尸之法,他也是第一个不信。

作为赶尸一脉的宗师大拿,连本命尸这种东西都能毫不忌讳地拿出手,这些出其不意的底牌对玄关来说应该是再正常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深知这东西是赶尸卷轴的概率有多大。

那可是赶尸卷轴啊!

传说中的邪道禁术,尸神将臣的旁门秘传!

为正道赶尸一脉所不齿是一码事,这东西本身的强大又是另一码事!

在一番眼睛都不敢多眨一下的观摩后,小道士终于哽咽着把东西送还到了陆城的手中。他害怕,害怕自己会因为这上面记载之物的强大吸引力而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把恶魔的禁果放在身边,没什么能力驾驭的人稍不留神就是误入歧途。

“怎么样?”陆城满怀期待地问。

“应该是真的。”小道士怔怔地点了点头,“我没想到这世界上真的会有这样的东西,难怪那妖道能在各省各地、山林市井间自由穿梭,随身还能携带一支不知疲倦骁勇善战的军队,原来是掌握了传说中赶尸卷轴。”他回想起来,一阵后怕。

如果不是半路遇到了陆城这厮,凭他这样的三流水平,又全无身家,凭什么去追杀人家玄关?

“不错不错。”陆城灿然一笑,将东西收进了布包,“这样一来,倒是把我最后的顾虑都给打消了。”他盘算了一下,加上从玄关那儿继承来的遗产,自己来了一趟湘西,身家底牌至少翻了一番!

“你还没告诉我,你进山到底发生了什么?”小道士看着他的眼睛,不依不饶,“你是怎么杀死玄关的,他的武将尸最后又何去何从?”说着,他又瞥了一眼站在陆城身后默默捏着肩膀的千咲,谈吐间颇带咬牙切齿,“还有,这个丫头又是怎么回事?”

陆城笑了笑,一边示意他继续吃东西,一边把自己进山后的遭遇一点一点的说了出来。

他说的故事中真正的信息量很小。

譬如关于他是如何不受山鬼幻境的影响、在树心洞天里见到了什么,以及名剑九歌的事情,这些都被他一笔带过,未作深究。

有些东西是不必透露,有些东西是不能透露。而关于千咲的来历,他也只说了一句“这是我在幻境中过了门的妻子”,便不再往下解释更多。

小道士也很识趣,明白了所以,也不多问。只是听到最后,他眼中期许的光芒已经渐渐消退,到最后,只留了一份落寞,还有言辞动作间的一份疏远。

这种感觉就像是多年后见到了成家立室的青梅竹马,他拉着你喝酒说“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没变”,你笑着陪衬,却只觉得曾那么亲密无间的两个人如今相隔得那么遥远。

看到她的这个反应,陆城的心里或许多多少少有个结,但是并不介怀。

如果不是机缘巧合,也许这两个素昧平生的人这辈子也不会有什么交集。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产生了隔阂疏远也是情理之中。

“所以现在那妖道的本命尸已经成为了你的下属是么?”想了想,可能是觉得没什么话题,小道士主动打破了尴尬说道。

“嗯没错。”陆城点头,“不仅仅是那金甲武将尸,先前遗落在河滩的那四十七具僵尸,现在一并也划归了我的名下,这也正是我对这赶尸卷轴如此感兴趣的原因,因为山高路远,要把这些家伙运回中原,转变成我的直接战力,倒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说着,他挠了挠头,“我们那边的治安和这边肯定是不能比的,如果带着一队尸体进城,估计我人还在高速公路口千米以外,那边的关隘处就有人对我举着机枪开火了。”

“是么。也就是说你这就要走了?”扒拉着几个盘子里花哨多样的菜,小道士有意无意地问道。

“对啊。”陆城点头,“家那边还有重要的事儿等着我,算起来我的任务目标也算是完成了,还继续留在这儿干嘛呢?”

他苦笑了两声,心想着不知道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完成目标。

灵融泪确实已经到手,但是这玩意儿救不了唐月绯的命。自己的妖神血脉也因为奇遇的关系不再成为燃眉之急,不过算起来这一场闹剧无非是把自己妖化的进程提前了一段日期。

无论如何,在这边忙活了近一个星期,算上返程的火车,应该是能正好赶上S市那边即将打响的冥妖大战。再留在这边浪费时间,明显是有些不合情理了。

“哦。”小道士点了点头,埋头吃菜,不再作声。

陆城看着这假小子的样子,心里难免一动,于是摇了摇头。

“如果你在这边无亲无故的话,不妨跟我去东部发展的。”

这句邀请是他发自真心的。

无关一个赶尸人本身的价值,而是站在一个朋友的角度,希望为这个师门被屠、无依无靠的小子找一个出路。

“不必了。”小道士咧开嘴哈哈大笑,“我在这儿的发展前景也不错啊。何苦要跑到你们那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份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要我把后半生托付在你个不着调的人身上,兄弟我还没那么前卫的意识和冒险精神。”

“随你咯。”陆城也笑笑,虽然之前那句话仅仅只是未经过大脑的随口一说,但是他也明白这小道士所说的全是实情。萍水相逢的交情就要人家把未来交给你跟你去全新的天地发展,这个要求未免太不讲理了些。

“打算什么时候走?”

“今晚。”陆城答。

“那么急?”

“我车票都买好了。”他笑笑,晃了晃手边的手提箱。

“那你多加保重。我这边大病初愈,可能是没办法送你了。”金宇微笑。

“知道。旅店的房费我已经帮你付过了,你这几天可以在这边安心养伤。”陆城也微笑,却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气氛诡异。

“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出去了?不想打扰你休息。”眼看盘子里的东西已经吃得差不多,病床上的人也没了继续开口的意思,陆城想想还是站起了身,做了告辞。

小道士躺在床上,微微点头后闭上了眼睛,看表情,大致意思是“我吃得好撑”。

两个人都没说什么话,陆城自觉地拉着千咲走到了门边,拉开了门把手。

他们心里都清楚,这一推门,两人恐怕就再没了见面的机会。

陆城特意买的是晚上的车票,而小道士也声明了自己无法去送行。其实是两人心领神会,不想承受离别时的那份尴尬感情。

也许会哭吧。

陆城突然想到这家伙还是个女扮男装的“苗家木兰”,心里不免觉得好笑。要是真让这家伙来车站送自己最后一程,谁敢保证不会生出点什么变故?

天可怜见,近二十年的单身狗,他何曾学过如何安慰难过的女生?

“对了,”半只脚已经踏出了门外,他突然转过头,“我猜你女装的样子应该挺好看,明明是好好的姑娘,为什么没事儿喜欢把自己当男孩子养呢?”

这边还挂着淡淡的微笑,那边却已经触电一般的坐起了身。

大概小道士到这一刻也没想到,这家伙是什么时候发现的自己是女儿身。

陆城难得的吐了吐舌头,而后“啪”的一声带上了房门。

他自认为这个恶作剧开得足够有趣,大概多年后的某一天被想起,仍能引起某人脸上的一抹异样。

别人的私事他不好过问,只是这小道士敢自称“苗家第一少年郎”,其模样的俊俏已经可见一斑。

应该不会太丑吧?

他撇了撇嘴,捏了捏千咲的脸蛋后,追逐打闹着回到了自己的客房。

这件无心的举动,一直到他坐上了返程的火车,才有了最后的回应。

无心的行李检查中,除了原有衣物,一张照片和蓝色便签纸的乱入迅速闯入了他的眼帘。

照片上是一个竖着双马尾的恬静姑娘,论美貌,大概不输那些时常登上新闻首页的名校校花,只是与那些庸脂俗粉相比,照片中的人更添了几分山水田园的出尘之气。

便签纸上的落款是“金雨”。也直到这一刻,陆城才回想起了自己所到的到底是什么地方。

湘西三邪:赶尸,养蛊,落花洞女。

部落中有一些未婚的女子,走路时经过一个洞口,对着洞望一眼,然后回到家不饮也不吃,几天后就死去,脸上带着笑容。部落人认为她们已经许配给洞神,故在其死后并不办丧事,而是办隆重的婚礼。取其名:落花洞女,即送于落洞洞神的未婚女子。

被洞神选中有办法拒婚么?

传闻中没有记载。

但陆城觉得是有的。

只要女扮男装,把自己伪装成男人的样子,也许便能逃脱此劫。

如此算来,人无时无刻不在与天斗,但斗了一生,又有几时赢过?

对着那张出尘绝艳的照片,他摇头苦笑,将之放在了行李箱的最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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