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1275

《混在1275》

第一百五十三章 北伐(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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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孔二愣子的旗号,想不到会在这里相见。”

郑福一眼就认出了对方,这也难怪,两年多以前还是一军兄弟,虽然李恒是党项蛮子,可他的麾下大都是汉军,也包括了这位孔万户,那会他还不是万户呢。

正因为认识,他很清楚对方的性子,那是一个敢死战的主儿,没有妥协的可能,郑福毫不犹豫地传下命令。

“举枪,发射!”

在宋人开火的瞬间,孔遵的瞳孔立时放大脚下也稍稍慢了一些,这完全是一种本能,他清晰地看到,宋人手中那种细长的管子口冒出白烟,冲在最前头的一排手下就像脚下被什么事物猛地绊了一下向前倾倒,胸口冒出一朵鲜红的血花,身体在空中颤抖着扭动,然后“咕噜咕噜”地滚了下去。

“上弹!”

第二道命令传来,在离着敌人几十步远的距离上阵前上弹,这是从来没有碰到过的情况,老卒还能稳得住,一丝不苟地重复着那些步骤,连头都不抬,一些新兵就没那么淡定了,不住地抬头去看前方,那些滚落的尸体就在脚下,敌人不要命一般地直冲而下,气势上一点都不输,他们感到了热血上涌,双手不住地发起抖来,平常很容易完成的动作,怎么也做不好,不是火药撒到了外头,就是捅条太紧进不去,好不容易塞进去了,捅条又忘了拿出来,还得倒过枪口去拔。

郑福的面色铁青,这种情况下,他原本不应该再坚持装弹,而是准备肉搏战才对,可一切都来不及了,眼见敌人就要冲下来,突然身后响起了整齐划一的排枪,听在耳中犹如仙乐一般美妙。

“砰砰砰”

第一指的五百军士到了,他们根本不用蹲下,举起枪便射,猛烈的排枪硬生生地打断了敌人的反冲之势,由于离得足够近,效果比之前更好,成排的敌人一头栽倒在地上,顺着山势滚下来,在郑福所部的身前堆起,也稳定了他们的军心。

放完枪的军士们一只手柱着枪全部半蹲于地,却没有急着上弹,只是紧紧抓着枪柄,刺刀在山林间闪着寒光,他们的动作,为后头的第二指留出了空间,果不其然又是一阵整齐划一的排枪声,更多的尸体堆积下来,许多人疼得在地上直打滚,却怎么也站不起身来。

“砰砰砰”

第四排,第五排,连续不断的枪响,让反冲的敌人死伤惨重,那种无可抵御的威势,就连手持铁盾身披铁甲的勇士也无能为力,奇迹般没有中弹的孔遵停在宋人的阵前,他的身边除了几个亲兵,再也没有站立的人。

郑福柱枪于地,有些不忍地说道:“老孔,扔下刀子,你们完了。”

孔遵愕然地看着眼前的宋人,终于认出了那张脸,怎么也没想到居然是个熟人。

“你是郑镇国上万户的亲卫百户?”

“某家正是郑福,阿里海牙的大军全数被歼,我军即将席卷中原,鞑子没有任何机会了,为了你的家人,降了吧。”

孔遵浑身发抖,这个消息比宋人的火器还要令他恐惧,那可是一支二十万人的大军啊,为了保证后勤,甚至抽空了荆湖八万青壮,就这么没了?可眼前的事实又由不得他不信,郑镇国是什么人?一个悍勇无匹的汉将,地位还在李恒之上,他都降了,大军的下场可想而知。

鞑子?从认识的人嘴里听到这个词,让他觉得很可笑,孔遵看着眼前一排排的宋人火器兵,缓缓地举起了手中的刀,朝着郑福的头顶劈过去。

“噗”

没等刀子落下,他的胸口一痛,郑福双手执枪,以一个标准的刺杀,将上了弹的火枪猛力前刺,长达半步的尖刺毫无阻滞地刺破他身上的铁甲,带着巨大的惯性透体而出,从背上露出一截血红的刺尖,孔遵的眼前渐渐模糊,手中的刀子呛啷落地,整个身体前压,看上去就像是被串在了枪身上。

“老孔,走好。”

郑福按着他的身体,一只手加力后抽,失去生气的尸体倒在他的脚下,几个亲兵瑟瑟发抖,跪倒在尸体前,他毫不犹豫地举起枪。

“第三指,前进!”

潮水般的军士越过地上的尸体,冲上黄罴岭的山顶,连续受到打击的敌军已经没有了反击的勇气,溃兵合二为一,形成一股巨流,顺着高低起伏的山岭倾泄而下,每个人只求跑得快,已经到了慌不择路的地步,哪怕没有路也能生生滚出来,沿着他们压倒的树丛、杂草,郑福带着他的人毫不停留地赶上去,持续地施加压力。

当云帆跟着第五指和军属炮兵都登上黄罴岭时,敌人已经逃下了半山腰,从高处望下去,一大片黑白相间的身影在绿色的丛林中时陷时现,几条细长的红线围在后面,枪声不时地响起,像是绳子一样越勒越紧,他放下望远镜,发出指令。

“记录,我军已攻占黄罴岭,正在沿湘水追击敌军,炮手就地准备,随时提供支援。”

军中书记官将他的命令记下,云帆在上头签过字,递给邵成,转头吩咐了一句:“将某的军旗竖起来。”

夹在溃军中的李世安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孔遵带着上千人用生命为他们争取到的不过是片刻时间,那些如狼似虎的宋人又端着可怕的火器冲了上来,当时的情景一直印在他的脑海中,宋人的火器的确难挡,可是射完之后的上弹需要不短的时间,因此他们才会采取成排射击的方式,以保证火力的持续性,这说明什么,说明宋人的战术已经成熟,他们甚至在长筒子上安装了尖刺,不必说就是用于近身搏击的,或许还能对付奔马?

他不敢再想下去了,如果能活着回去,把这一切告知父亲,或许还能想出什么法子,有时候,失败得来的教训要比胜利更加珍贵,因为它是用生命换来的。

李世安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从山石和杂草上滚下山岭,落地的一瞬间,他看了一眼后头,宋人的身影高低起伏紧追不舍,岭上影影绰绰站着一些人,一面显眼的红旗迎风招展,上面不是任何人的名号,只是绣着两把交错的火枪。

下了岭就是穿山而过的官道,沿着湘水蜿蜒而上,溃兵们似乎看到了希望,不顾一切地顺着道路奔跑,追在身后的也是步卒,理论上他们并不吃亏,李世安跑着跑着,突然觉出了一丝不妙,警兆从心中响起,在瞬间麻痹了他的神经。

隆隆的马蹄声从四面八方传来,在道路的尽头,地平线上升起一大片摇曳的白羽,然后是红色的身影、如林的长枪、高大的马头、奔腾的铁蹄、紧密而齐整形成一堵快速移动的城墙,当中的大旗上同样没有任何名号,而是一匹扬起四蹄的骏马。

李世安伸长了脖子,想要看清旗杆上的白色字体,可他的亲兵却将他死死往江边拖。

“宋人的骑军厉害,陆上逃不掉的,跳水吧。”

这是唯一的逃生可能,许多回过神来的溃兵已经转身冲向江边,不顾一切地往下跳,甚至都忘了身上的铁甲,亲兵们好歹还吸取了教训,一边跑一边帮他脱下衣甲,就在李世安冲入水中的一刻,那堵移动的铁墙沉沉地压过来。

这些溃兵终于第一次见识到了那种令人绝望的窒息感,三步长的骑枪被宋人骑兵一只手挟着放平,就像是墙上突然之间突出的尖刺,一头撞入大队人群中。

高速运动中,长枪几乎不费力地刺穿人体,往往不及抽出,就顺着枪杆子滑下来,被马头撞飞,运气不好的会一下子刺中两三个人的身体,沉重得将枪身压弯,最终不得不松手,可是这么紧密的队伍,哪怕什么武器也不用,光是冲撞和踩踏,就能轻易夺去一条性命。

三千骑排成一条弧线,将大队溃兵压向湘水,所到之处尸身枕籍,那些还剩下一口气的无助地在血泊中爬着,惨叫声让冲下山岭的步卒也为之恻然,看到那种惨状,许多新兵再也忍不住了,弯下腰大口大口地呕吐起来。

郑福扶着火枪,心里一阵阵地发颤,如果不是在半岛上降了,自己会不会是这里头的一员?

听着身后的惨叫声,李世安连头都不敢抬,只是拼命地朝对面划去,他知道哪怕跳进了水里也不算保险,因为宋人有着可以及远的火器,果不其然,一阵急促的“嗒嗒”声打消了他所有的念头,只剩了唯一的信念,一定要游过去。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当他的脚终于踩到一个软软的实地时,宽阔的大江已经在身后,李世安精疲力尽地爬上岸,转头一看,江面上浮着大片大片的尸体,能游过来的十不存一,只怕连千人都不到了。

湘水的一侧,姜才将打空了一个弹匣的56半背上身,打出一个全军下马的手势,连续行军这么久,人不累马也累了,最后的冲刺耗尽了马力,他们只能原地休息,至于那些落网之鱼,姜才的面上现出一个冷酷的笑意,施彪子的人就在对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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